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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章 总 则】
第一!条 为加强我市【村,镇规划、建设与【管理实现农村经济】、,社会、环境的相互】协调和可持续发展】依照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!、,国务院村庄》和集镇规划建设【管理条例《、建:设部建制镇》规划建?设管理办法、辽宁】省村庄和集》镇规划建设管—理办法等法律—、法:。。规和规?章的规定结合—我,市实际?制定本办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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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条》 本市行政区—域内制定和实施【村庄、?集镇及建制镇—规划在?村,镇规划?。区内进行住宅、乡】(镇)村《企业:、公:共设施、《公益事?业等建设和房地【产、村?容,镇貌、环《境卫生等管理—必须遵守本》办法? ,
【 第三条 本办【法,所称村镇《是,。指村庄、集》镇和建制《镇
!本办法所称》。。。村庄是指农村村【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!产的聚居点
】。 本办【法所:称集镇是指》乡、民族乡人民【政府所在地和经【县级人民政府确认】由集市发展而成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!经济:、文化、《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!制镇: ,
【 本办法《所,称建制镇《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!设立的镇(不—含县城关《镇)
! 本办法所称村!庄、:集镇规划《区是指村《庄、集镇《建成区和因村庄【、,集镇建设《及发展?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!区域;所《称建:制镇规?划区是指镇政府驻地!的建成?区和因建设及发【展需要实《行规划控制的区域!
】 村镇规《划区的具体》范围在村镇总体规划!中划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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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条 村镇规】划建设管理应当【坚持合理布局—、节约用地的原则】全面规划因》地制宜综合开发【配套建?设坚持?改,造和新建相结合【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!。效益和?环境效?益,的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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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】人民政府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全市村镇!规划建设管理工【作
】 , 县?。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和乡(【。镇)人民《。政府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的村镇规】划建:设管理工作—
!各级人民政》府计划、财》政、工商、地税、】交,通,、土地、卫生、环保!、农:业,、水利等《有关部门和邮政【、,通讯、电力等—单位按照各自职【责配合建设行政【。。主,。管,。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建!设管理工《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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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都—有遵守?村镇规划建设—管理规定的义—务并:有,。权对违反村镇—规,划,建设管理的行为进行!。制止:和举报、《。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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