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
《 第:五章 法律责任
】
第二》十七条 违反本办】法,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市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未改正—。的有违?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!1倍以上《。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!不得超?过3万元《;无违法所得的处5!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款
!
(一)应!当采用工程》量清单计价方式而】未采用的;
【
(!二):两,种计价方式在同一】工程项目造价计价中!同时使用的
【
第》二十八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!按照下?列规定予以》处罚
》
》。 (一)》未取:得资质证书或者超】越资:质,等级许可的》。范围从事建设—工程造价业务的出】具的:工程造价成果文【件无:效由市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给予警告责》令限期?改正;有违法所得】。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!上3倍?以下罚款但最高不】得超过3《万元;无违法所得】的处500》0元以上1万元以】下罚款;
!
《 (二)未》取得注册执业证书、!。资格证书的》人员从?事建设工程造价业】务的所签《署的工程《造价成果文件无【。效由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给:予警告责令停止【违法活?动;有违《法所得的可并处违】。法所得1倍以—上3: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!得超过?3万元;无违—法所得的可》并处30《00元以上》1,万,。元以下?罚款
?
?
,。
第二》十九条 建设—工程造价咨询企【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市《建设行?。政,主管部门给予警告】责令:限,期改正;有违法【所得的处违法所【得1倍以上3—倍以下罚款》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!元;无违法所得的处!5000《元以:上1万元以下罚【款
》 :
? (一)涂》改,、倒卖、出租、出】借资质证书或者【以其他?形式非?法转让?资质证书的;
【
? ,
:
, (二)超—越资质等级承接【建,设工程造价咨—询业:务,的;
【
《 (三?)同时?接受招标人和投【标人或者两个以上】投标人对《同一建设工》。程项目?的造价咨询业务的】;,
《
》 (四?)以:给,予回扣、恶意—压低收费等方—式进行不正当—竞争的;
【
【(五)转《让其所承接》的建设工程造价咨】询业务的;》
《
》 (六)建设工程】造价:成果文件上使用非】本项目咨询人员的】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!的;
—
(七】)违背客观、公【。正和:诚实信用《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!价咨:询成果文件的
【
?。
第三十条 !建,设工程造价执业【人员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给予警告责—令限期改正》。;有违法所得—的处违法《所得1倍以上3倍以!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!过3万元;无违【法所得的处》3,000?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!款
【
(一)不】履行建设工》。程造:价执业人员义务【的;
—
》 (:二)在执业过程中】索,贿、受贿或者—谋取合同《。约定费用《外的其他《利益的;
—
— (三)在执业】过程中实施商业【贿赂的;
— 《
(四—)签:署有虚假记载、【误导:性陈: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文!件的;
】
:
(五)以【个人:名义承接建》设工程?造价业务或者允许他!人以自己《名义从事《建设工程造价业务】的;
】
(六)同时!。在两:个,或者两个以上单【位执业?的;
《 :
《 (七《)涂改、《倒,卖、出租、出借或】者以:其他形式非法—转让:注册:证书:或者:执业:印章的
! 第三十》一条 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以及【其他有关部门、市建!设,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!。。。。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!程造价工作中有【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!行政主管部门—依法给?予行: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?。
【(一)利《用职务?。之便谋取不正当利】益的;
!
(二)不依!。法履行法定职—责的:;
:
—
(三)发现】违法行?为不予?查处的;
》
,
》
(《四)其?他,滥用职?权、徇私《舞弊、玩忽》职守行?。为的
?
!
】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