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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章 计价依据!与价格信息
【
第六条 建【设工程造价计价【依据包括下》列内容
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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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估【算指:标,、,概算指标;
!
—。 (二)概算定【额,。、预算定额、消耗】量定:额、劳动《定额、工期定额、】。费用定额及标准; !
,
【 (三)》人工、材《。料(设备)和施【工机械台班预算【价格、指导》价,格及市场价格; 】
》
》(,四)工程量清单计】价规范;
【
— :(,五)工程造价信息;!
:。
《。。
(六)国!家和省?。发布的?计价办法《;
—
《 (七)国家和】省规定的其他计【价依据
】
第《七条 市建设工【程造价管理》机构应当及》时准确发布以—下价格信息
!
《 (一)人—。工,。、材料(设》备)和施工》机械:台班价?格信:息;
!
?(二)价格指数;】
】 (三)招标工】程中标价格相—对招标控制价平【均下浮率《;
《
— (四)典型—工程量清《。单项目综合》单价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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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信息【是编:制造价成《果文件和确定招标控!。制价的依据并—作为人工《。、材料价格调差【的参考
《
?
第八条 市建】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!应当建立《工程造价数据库为】工程造价、计价和】。管理:提供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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