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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:章 管理和》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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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六条 农村水利工!。程应根据投资主【体确定?。权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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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属单位或管!理单位应履行建立工!程档案?、,。工程:维修、设《施保护、防汛安全】和协助水行政主管部!门查处?破坏农村水利—工程案件《的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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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农村水利工程—。可予以承包》、租赁、拍卖或者实!行股份?合,。作经营法律、法【规另:有规: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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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农【村水利?工程:的供水按有关规定】和水价收《取工程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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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》条 任何《单位和?个人不得擅自—占用农村水利工程和!设施确?需占用?的须经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批?准并按有关规定予】以,补偿
】第十九条 未经水】行,政主管?部门:。批,准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改变农村—水利工程设施的使用!性,。质不得占用、挪用、!变,卖,农村水利工程—设备、物资》和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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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:村水利工《。程报废须报请原审】批机关批准 —
第二十条!。 农:村水利工程应—按有关规定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!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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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农村!水,利工程管《理范围内的土地及附!着物工程管理单位在!确保工?。程,安全条件下有使【用权和经营权任何单!位和个?人不得侵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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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二条 农村—。水利:工,。程保护范围内—不得擅自挖塘—、打井?禁止爆破、采石、取!土、挖?沙、弃置废渣和垃】圾等废?弃物及其他危害【农村水?。利工程的活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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