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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— 管:理和保?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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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六条 农村水利工!程应根据投资主体确!定,权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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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属单位或管】理单位应履》行建立工《程档案、工程—维修、设施保—护、防汛安全和协助!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!破坏农?村水利工程案件的职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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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:村水利工《程,可予以承包、—。租赁:、拍卖或《者实行股份合作经营!法律、法《规另有规定》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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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十,七条 农村水利工程!的供:水按有关规定和水】价收取工程水—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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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占用农村水【利工程和设施确【需占用的须经水行】政主管部门批准并】按有关规《定予以补偿 【
第十九条 !未经: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任何《单,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:。改变农村水利—工程:。设施的使《用性质不得占用、挪!用、变卖农村—水,利工程?设备、物资》和器材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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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—村水利工《程,报废:须报请原审批机关】批准
第!二十:条 农村水利工程】应按有关《规定划定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】围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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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农!村水:利工程管《理范围?内的土地及附着物工!程管理单位在确保】工程安全条件下有】使用权和经》营权任何单位—和,个,人不得侵《占 ?
第二—十二条 《农村水利工程保【护范围内不得擅【自挖塘?、打:井禁止?爆破、采石、—取土、挖沙、弃【置废:渣和垃圾等废弃【物及其他危害农村水!利工程的活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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