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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三章 监理》的范围和内容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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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建?设工程投资决策【阶段、?设计:阶段和施工阶段推】行监理制度》。
:。
建设】单位可?以委托一个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!程全部阶段或者【部分阶段的监理也可!以委托几《个监理单位分别【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!段的监理
】
:第,十五条 建》设工程监理》的内容包括
!。 :
(?一)协助建设单【位进行工程项目可】行性:研究;
】
(二)协助】建,。。设单位优选设计方案!、,设计单?位和施工单位—审查设计文件; !
,
》(三)控制工—程质量、投资和工】期;
】
:(四)监督建设工】程合同的履》行;
】
(五)协调【建设单位与工程建】设各方的工作—关,系;
】
(六《)监督施工单位【安全:保证措?施,的落实; 》
:
?
(七《)其他需要监理【的事项
!第十六条 》下列建设《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!
【。(一:)国家?重点:建设工程;
】。
(—二)大中型公用事业!工程;
—
,
(三)【成片开发《建设的住宅小区【工程;
】 ,
(四《),利用外国政府—或者:国际组织贷》款、:援助资金的工—程;
】(五:。)国家规定必须【实行监理的其他工】程,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