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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第四章 法—。律责任 第二!十五条 《。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市城市绿】。化行政主管部门予】以处罚?。 《   《(一)违反》本条例第《十一:条规定城《市公共绿地、—风景林地《、,道路绿?化带:和居住区绿地、单位!附属绿地绿化工程设!计方:案未经批准》或未:按批准的设计方案】。。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!补办手续;工程【未按:期完成或未经验收以!及验收不合格交付使!用,的责令限《期建设或达到设【计标准; —   (二)违反!本条例第十四条【规定:除临时建设以外未】经,市城市?绿化: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临【时占用城《市绿地或《经,批准临?时占用期满未退【还的责令《限,期退还?恢,。复原:状并对责任》者按:。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!米每日处以20【元的罚款《逾期未?退,出的经市人》民政府批准》予以:强制清退; 】    (—。三)违反本》条例第十《六,条规定擅《自砍伐树木的责【令责任者按市—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!门指:定的树种、》树龄和?地点栽活3倍—的树木并按所砍树木!价值处以3》至5倍的罚款; !    (四】)违反本条例第十】八条规定砍伐—。或擅自迁《移稀有珍《贵,树木或管理单—位因养护管理—不善:。致使稀有珍贵—树木受到损伤或死亡!。的对责任者处以【1,万元:以上5万元以—下的罚款《; ? :。   (五)违反!本条例第二十四条】规定擅?自在公?园设置?临时:商业服务设施—和摊点的责令—限期拆?除逾期未拆除的经】市人民政府批准予】以强制?拆除并?对管理单位处以【1万元以上3万元以!下,的罚款? : 第二十六】条 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区、县城市】绿化行政管理部门】予以处罚《。属于市园林管—理部门管理范围内】的由市城市》绿化行政《主,管部门委托市园林管!理部门予以》处罚:    【 (一)违反本【条例第二十一条第】(一)、(二)【项规定的对责—任,者,予以警告或处以1】。0元以上50元以下!的罚款;  !  : (二)违反本条】例第二十一条—第(三)项规定【。的责:。令限:期改:正或清除《并对责?任,单,位处以?500?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对个人处以1【00:元以上30》0元以?下的:罚款; 》    —(三)违反》本条例第二十一条】第,(四)项规》定的:责,。令立即停止限期清】除并视情节轻重对】责任者处以20元以!上1:00:。元,以下的罚款》; : ,    (【四)违?反本条例第二十二】条规定?建筑施工对花—草树木和绿化设【施造成?损毁的?责令立即《改正并对施》工,单位处以100【0元以上《2000元》以下的罚款 ! :。第,二,。十七条 违》。。反本条例《规定造成《花草:树,木,。和绿化设施损—毁的由责《任者:按损失价值予以赔偿! ? 第二十—八条 绿地管理责任!单位因管理不善【造成: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!损,坏的视其损坏程【度,由市城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对》责任单位处以10】。00元以《上500《0元:。。以下的罚款 ! 第?二,十九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定在【城市:绿地内建《设永久性建筑物或未!经批准?擅自在城市》绿地:内进行?临时建设的由市城】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!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。的规定予以处罚 ! 第三十条 !拒绝或阻《碍城市绿化管理【部,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!履行公?务的由?公,安机关依照》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治?安管理处罚条例的】规定予以处罚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 ! 第三十一》条 当事《人对行政处罚决定】不服的可依法申【请行政复议或提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!请复议、不起—诉又:不履行?处罚决定的由—作出处罚决定—的机关每日》按罚款数额的3%】。加处罚?款或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:执行 ? 《 第:三十二条 》城市:绿化管理人员不【履行职责《、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:、徇私舞弊》的由其所在单位【或上级主管机关给】予行政处分》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? ?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