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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规,划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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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城市!。绿化规划应》纳入城市总》体规: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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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市城市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应依: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!城市绿化规划、【近期实施规划—和年度?计划并组《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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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!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!性,质确需?变更的应按中—华人民?共和国城《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!审,批因调整而减少的绿!地面积应《予,以补足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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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》。新建工程建设—项目的绿化用地面】积占建设用地—面积的比例须符【。合下列规定 【
(一)!居住区不低》于30%旧区—。改造不低于25【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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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主干道!不低于25%次【干道不低于20%;!
(!三)机?关团体、部队—。、学校、科研机构、!医疗:单位、宾馆、体育场!馆不低于35%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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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城》市,商业区、工》业,企业不低于20%】
—第八条 城市—绿化工?。程建设?项目的设计、施工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】等级:。的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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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九条 城市工程【建设项目的投资中应!包括:绿化配套工程—投资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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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城,市,工程建设项目绿【化配套工《程规划设计须—与主体工程规划设】计同时报市城市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未报绿化配套工】程,规划设计和绿化用地!面积:达不到本条例第七】条规定标准的市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不予核《发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—
—第十条 城市公共绿!。地、风景林地和【道路绿?化带等工程设—计方案须经市城【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批;《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!属绿地绿化工—。程设计?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!审批:时须征得市》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同》意
第】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!按批准的《绿化工程设》。计方案施工当年绿化!季节不?能完成的绿化工程应!在下一个绿化季节完!。成 :。。
【城市:公共绿地、风—景林地和道》路绿化?带等绿化《工程须经《市城市绿化行政主】。管部门组织验—收;居住区绿地、】单位附?属绿地绿化工程竣】工验:收应有市城市绿化】行政主管部门参加】。
第十二!条 鼓?励,单位和?居民利用房》前屋后、墙》体,、,阳台种植花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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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单《位和公民认建、【认养、认管城市【公共绿地和》栽植公益《林、纪念树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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