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:第四章 《。机动车维修及配件】经销
第【二十七条 车辆维修!经营者?承接机?动车大修、总—成大:修、小修和车辆二】级维护应当与车【主,签订维修合同
】 《
机动车维修【经,营者对机《动车进行总成修理、!整车修理的》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!检验、维《修过程检验和竣【工,质量检验制度—竣,工质量检验》合格后签发机动车】维修合格证
【。
机动车维修!经营者不得签发虚】假的机动《车维修合格证 】
第二【十八:条 机动车维修【实行质量保证期【制,度
】
在质量保证期内】因维修质《量原因造成》机动车无法》正常使用且承修方】在3:日内:不能或者无法—提供因非维修原【因而造成机动车【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!的机动车维修经营】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!不得故?。意拖延或者无理【拒绝
【
在质量保证】期,内因同一故障—或者维修《项目经两次》修理仍不能正—常使用的机动—车维修?。经营者?应当:负,责联:。系其他机《动车:维,修经营者继续—承修并承担》相应修理费用 !
,
?第二十九《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!者不得占用道路等】。。公,共,场所或者在居民区】。、商业区等人员密】集区域内从事机动车!维修 《
第三十条! 机动车维》修救援车辆》应当安?装符合?技术标准要求的【全球卫星定位装置喷!涂统:一的机动车维修【救援标识
!
机动车维修救!援经营者应》当按照服务》规范和收费标准【实施救援《并提供24》小时服务
】
第三十—一条 机动》车维修经营者应当】实行配件采购—登记制度《建立配件登记档【案实行重要配件【入库制度不得—使用下列配》件维修车辆:—
《 ,
:
(一?)假冒伪《劣,配件;
【。
(二)国】家明令淘汰的配【件;
【
?(三)不符合国【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规!定的配件;
】
》(四)修《复配件
!
第三?十二条 《机动:车配件经销实—行质量保证》。制度经?营者:对,经销的零配件应当】标明保证《内容和时间对在质】量保证期内因零配】件质量造成的损【失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,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