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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章 开业和—停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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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申,请从事实《行,行政许可道路运输】的应当向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—提出书面申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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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《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!申请后应当》按照法定职权、期限!。和程:序,予以审查做出许【可或者不予许可【的决定予以许可【。。的向:申请人颁发道—路运输经《营许可证申请—人凭: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:依法办理工商、税务!登记后方可开业;不!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!知申:。请人并说《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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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—从事实行行》。政许可之外道—。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在!办理工商登》记后30日》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!道路运输《管理机构备案 】
第八【条 道路运输经营】者应:当按照核定的许【可范围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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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伪》。造、:涂改、转让》、出租?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!件 《
第九条 取!得道:路运:输经营?许可的道路》运输经营者停业【的应当在停》业前7日《内报请批准》其经营的道路—运输管理机》构批准经批准—。后交回道路运—。输经营许可》证和道路运输—证;歇业的应当【在歇业前30日内到!批准其经营的道【路运输管《理机构办理有关【。注销:。手续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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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道路》运输经营《许可的?。道路:。运输:经,营者在开业后6【个月:未经:营或者?停业时间超过6【个月的?由道:路运输?管理机构注销—其道:路,运输经营《许可证和其他相关】证件并告《知工商行《政管理部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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