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5 电缆敷设
!
《
5.1 】 一般规定
【。
5.】1.1? 电缆的路径选择!。应符合?下,列规定
! ? 1 应避免【电缆遭受机械—性外力、过热、腐蚀!等危害;
!
, 2 满足!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!证电缆?。路径最短;》
【 , 3 应便于敷!设、维护《;
:
《
4 】。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!的,地方:;
【 5》 :充油电?缆线路通《过起伏地《形时应保证》供油装置合理配置
!
5—.1.2 》 电缆在任何敷【设方式及其》全部:路径条件的上下左】右改变部位均应【满,足,电缆允许弯曲—半,径要求?并,应符合电缆绝缘及】其构造特性的要求对!。自容式铅包》充,油电缆其《。允许弯曲《半径:可按:电,缆外径的20倍计】算,。
,
5.【1.3 同—一通道内电缆数【量较多时《若在同?一侧的多《层支架?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!。定
》
—1 宜按电—压等级由高》至低的?电力电缆、强—电至弱电《的控制和信号电缆】、通信电缆“由上】。而下”的顺序排列】;当水平通》道,中含有35kV【以上:。高压电缆或》为满足引《入柜盘的《电缆:符合允许弯曲—半径要求时宜按【“,由下而上”的顺序】排列;在同一—工程中?或电缆通道》延伸于不同工程的】情况均应按相同【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!;
【 2》 支架层数受通道!。空间限制时35kV!及以下的《相邻电压级电力电】缆可排列于》同,一层支架;》少量1kV及以下】电力电?缆在采取防火分隔和!。有,效抗干扰措》施后也可与强—电控制、信号电缆】配置在同《一层支架《上;
】。 3 同一!重要回路的工—作与备用《电缆应配置在不同】层或不同侧》的支架上并应实【行防火分隔
】
5.1.4 ! ,同一层支架》。上电缆排列的配置】宜符合?下列规?定
》。
1【 控制和信号【电缆:可紧靠或多层叠置;!
:
】2 除《交流系?统用单芯电力电【。缆的同一回路—。可采取品字形(【三叶形)配置外【对重要?的同:一,回路多根电力电【缆不宜叠置;—
:
— , 3 除交流系统!。用单芯电缆情—况,外电力?电缆:的相:互,间宜有1倍电缆【外径的空隙
】
5.1.5 ! 交流系统》。用单芯电力电缆【的相: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!应符合下列规定【。
:。
,
》 , 1 应满足【电缆:金属套的《正常:感应电压不超过【允许值;
—
— 2 宜使【按持:续工作电《流选择的电缆—截面最小;
】
,
: , 3 》 未:呈,品字形配置》的单:芯电力电缆有两【回,线,及以上配置在—同一通路时应—。计入:相互影响;
!
》。 4 当》距离较长时高压交流!系统三相《单芯电力电缆宜在】适当位置进行换位】保持三相电抗相均】等
5.!。1.6 《 交流系《。统,用单芯电力电—缆,与公用?通信线路相距较近】。时宜维持技术—经济上有利》的电缆路径》。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!制感应电势》的措:施
?
— , 1 使电缆【支架形成电》气通路且计入其【他并行电《缆抑制因素的—影,响;:
】 2 对电【缆隧道的《钢筋:混凝土结《构实:行钢筋网焊》接,连通;
—。
,
—3 沿《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!行的金?属屏蔽线或罩盒【。等
—
5.?。。1.7 明—敷的电?缆,不宜平行敷》设在:热力管道的上部【电,缆与管道之》间无隔板防护时【。的允许最《小净距除城市公共场!所应按现《行国家?标准城市工程—管线综合《规划规范GB 【50:289?执行外尚应符合表5!.1.7的规定
】
?
表5.》。1.7 电—缆,与,管道之间《无隔板防护时的【允许最小净距(【mm)
】
?
,
,
:
?
:
注1【 , 计及最小》净距时应《从热力管道保—温层外表面算起;
!
! 2 【表中与热力管—。道之间的数值—为无隔热措施时【的最:小净:距
《。。
,
5?.1.8 抑制】对,弱电回路控制和信】。号电缆电气》干扰强度措施除【应符合本标准第【。3.:7,.6条~第3.7】.8:。条的规?定外:。。还可采取下列措【施
》
: ? 1 与》电力:。电,缆并行敷《设时相互间距—在可能范《围内宜远《离;对电《压高:。、电流大的电力电缆!间距宜更远;
!
《 , 2 敷设于】。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!信号电缆与耦—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!压互感、避雷器或】避雷针接地处的【距离宜在可能—范围内远离;
【
【 3 》沿控制和《。信,号电缆?可平:行敷设屏蔽》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!钢制管或盒中
!
?5.1.9 在】隧道、沟、浅槽、】竖井、夹层等封闭式!电,。缆通:道中不得布》置热力管道严禁有】可燃气体或可燃液】体的管道穿越
】
:
,
5.1.10 】 ,爆,炸性气体环境敷设电!缆应符合下列规【定
! 1? 在可能》范围宜保证电缆【距爆炸释放》源较:远敷设?在爆炸危险较小的】场所:并应符合《下列:。规定
! 》。。 , 1:。),可燃气体比空气重】时电缆宜埋》地或在较高处—架空: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!采取穿管或置于托】盘、槽盒中等机械性!保护;
》
《 》 2)可燃气】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!敷设在较《低处的管、》沟内;
—
— ? 3)采》用电:缆沟敷设时》电缆沟内应》充砂:
】 2 电缆【在空:气中沿输送可燃【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宜!配置:在危:险,程度较低的管道【一侧并应符合下列】规,定
【 】1)可?燃气体比空气—重时:电缆宜配置在管道】上方;
【
: 】2)可燃《气体比空气轻—时电缆宜配》置在管?道下方
—
《 3 电缆及!其管、?沟穿过不同区—域之间的墙、—板孔洞处应采用防火!封堵材料《严密堵塞
》
— 4 —电缆线路中不应有】。接,头
】 5 除【本条:第1:款~第4款规定外】。还应符合现行国家】标准爆炸危险—环境电力装置—设计:。规,范GB 50—058的有》关规定?
5【.1.11 【用,于,下列场所、部位的非!铠,装电缆应采》用具有?机械强度的管或罩】加以保护
》。
】 1 非电—气人:员经:常活动场所的—地坪以上2m内【、地:中引出的地坪以【下0.3m深电缆】区段;
》
》 : 2 可能有载】重设备移经》电缆上面《的区段
!5.1.12 【 除架空绝缘—型电缆?外的非户《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!宜采取罩《、,盖等遮阳措施
】
5.1.】13 电》缆敷设在有周—。期性振动的场所时应!采取下?列措施?
?
— 1 在支持【电,缆,部位设置《由橡胶?等弹性材料》制成:的衬垫;
!
2 】电缆蛇形敷设—不满足伸缩缝变【形,要求时应设》置伸缩?装置
》
5.》1,.14 在有【行人通过的地—坪、堤坝、》。桥,面、地下《商业设施的》路面以及《通行的?隧,。洞,中电缆不得敞露敷】设于地坪《或,楼,梯走道上
》。
《
5:.1.15》 在?。工,厂和建筑物》。的风道中严禁电【缆敞露?式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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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5,.,1.16 》 1kV及以下【电源中性点直—接接地且配置独【立分开的中性导体】和保护导体》构成的TN-—S系统采用独立【于相导体和中—性导体以外的电缆作!。保护导体《时,同一回路的该两【。部,分电缆敷设》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!
! 1 ? ,在爆:炸性气体环境—中应敷?设在同一路》径的同?一结构管、》。沟或盒中;
—
,
【 2 除本条第1!。款规定的情况外宜敷!设在同一路径—。的同一构筑物中
】
《
5:.1.17 电缆!的计算?长度应包括实际【路径长度与附—加长度附加长—度宜计?入下列因素
—
!1 电缆敷设【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!、伸缩节或》迂回备用裕量;【
— 《2 35kV【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!的弯:曲,状影响?增,加量;
》。
—。 3 《 ,。终端或接《头,制,。作所需?剥,截电缆的预留段【、电缆引至设备或装!置所需的长度35k!V及以下《电缆敷设度》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!。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!定
?
5.1【。。.18? , 电缆的订》货长:度应符合下列规定
!
?
1 】 长距离《的电缆?线路宜采用计算【长度作为订货长度】;对35kV以【上单芯电缆应—按,相计算;《线路:采取:交叉互联等分段连】接方式时应按—段开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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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 —对35kV及以下电!缆用于非《长距离时宜计及整】盘电缆中截》取后不能利用其【剩,余段的?因,素,按计算?长度计入5》。。。%~10《%的:裕,量作为同型号规格】电,缆的订货长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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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3 水下敷设电!。缆的:每盘长度不宜小【于水下?段的敷设长》度有困难时可含【有工厂制作的软【接头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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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19】 核电厂安全【级电:路,和相关?电路与非《安全级电路电—缆通道应满足实【体,隔离:的要求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