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— 电缆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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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一】般规定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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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《.1 电》缆的路径《。选择:应,符合下?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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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: 应避免电缆遭受!机械性外力、过热】、腐:蚀等危害《;
! 2 》满足安全要》求条件?下应保证电缆路【径最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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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 — 应便于敷设、维】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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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4 —宜避开将要挖掘【施工:的,地方;
】
5— 充油《电缆线路通过起【伏地形时应保证供】。油装置?合理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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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2 电!缆,在,任,何敷设方式及—其全部路径条—件的上?。下,左右改变部位均应】满足电缆允许弯曲】半,径要:求并应符合电缆绝缘!及其构造特性—的要求对自容式【铅包充油《电缆其允《许弯曲半径可按【电缆:外径的20倍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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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5.1.3 【同一通道内电缆【数量较多时若在同】。一侧的多层支—架上敷设应符—合下列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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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 —宜按电压等》级由高至低的—电力:电缆、强电至—弱电的控制和信号】电缆、通信》电缆“由上而下”的!顺序排列《;当:水平通道《中含有35kV【以上高压电缆或为】满,足引入柜盘的电缆】符合允许弯曲半径】要求时宜按“由下而!上”的顺序排—列;:在同一工《程中:。。或电缆?通道延?伸于不同《工程:的情况均应按—。相同的上下排列【顺序配置;》。
《
》 2 《支架层数受通道【空间限?制时35《k,V及以下的相—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!排列于同一层支架】;少量1kV及【以下电力电缆—在,采取防火分隔和有效!抗干扰措施后也可】与强电控制、信【号,电缆配置在同一【层支架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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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3 同一重要】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!缆,应配置在不》同层或不同》侧的:支架上并应实行防】火,分隔
》
5.1.4】 同一层支架上电!缆排列的配置宜【符合下列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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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1 控制—和,信号电缆可》紧靠或多《层叠置;
》
》 2》 除交《流系统?用单芯电《力电:缆的同一《回路可采取品—字形(三叶》形)配置《外对重?要,的同一回路多根【电,力电缆不宜》叠置;?
! ,3, 除交流系—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!电,。力电缆的相互间宜有!。1倍电缆外径的空】隙
【5.1.5 — 交流系《。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!相序:配置:及其:相间:距离应?符合下列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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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! 应满《足电缆金属》套的正常感应电压不!超过允?许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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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2: 宜使按持续【工作电流选择的电缆!截面最小;
【
3! 未?呈品字形配置的【单芯电力电缆—有两回线《及以上配置》在同一通路》时应:计入相互影》响;
》
【4, 当距离》较长时高压》。交流系统三相单芯电!力电缆宜《在适当位置进行换】位,保持三相电抗相【均等
【
,5,.1:.6 ? ,交流系统用单—芯电力?电缆与公《用通信线路相距较】近时宜维持》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!缆路径必《要时可?。采取下列抑制感应】电势的措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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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】使电缆支架形成电】气,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!电缆抑制《因素的影《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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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《 对电缆隧道的钢】筋混凝土结》构实行钢筋网焊【接连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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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 :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!加并行的金属屏蔽】线或:罩盒等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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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.1.7 明】敷的:电缆不宜平行敷设】在热力管道的上【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!隔板防护时的允【许最小净距除—城市:公共场所《应按:现行国家《标准城市工程管【。线综合?规划规范GB— 50289执【行外尚应符合—表5.1.7的【规定
》
表5.1.7! 电缆与管道【之间无隔板防护时】的允许最小净距【(mm)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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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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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—1 计及最小净】距时应从《热力管道保》。温层外表面算起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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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2 表中与!热力管道之间的【数值:为无隔?热措施?时的:最小净距
】
5?.1:.8 抑制—对,弱,电回路控制》和信号电缆电气干扰!强度:措施除应符》合本标准第3.7.!6条~第《。3.7.8》条的规定外还可采】取下列?措施
《
】1 : 与电力电》缆并行敷设时—相互间?距在可能《范围:内宜远离;对电【压高、电流大—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!远;:
— : 2 《 敷设于《配电装置《内的控制和》信号电?缆与耦合电容器或】电,容式电压互》感,。、,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!处,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!。内远离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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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 》 沿:控制和?信,号电缆可平行敷【设屏蔽线也可—将电缆敷《设于钢制管或盒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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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!9 在隧道、沟、!浅槽、竖井》、,夹层:等封闭?。。式电缆通《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!道严禁有可》燃,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!道,穿越
5!.1.10 — 爆:炸性气体《环境敷设电缆—应符:合下列规《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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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在可能】范围宜保证》。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!。远敷设?在爆炸危险较小【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!规定
! 1)!可燃:气体比空气重—时电缆宜埋地—或在较高处架空敷】设且对非铠装电缆】采取穿管或》。置于托盘、槽盒中等!机械性保护》;
《
》 2)可!燃气体比空气—轻时电?缆宜敷?设在较低处的管【、沟内;
!
: 3)!采,用电缆沟《敷设时电缆沟内【应充砂
—
2】 电?缆在空气中沿输【送可:。。燃,气体:的管道敷设时—宜,。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!的管: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!规定
?
—。 : 》1)可燃气》体比空气重时电【缆,宜配置在管道上方】;
】 — 2)可燃气—体比空?气轻时电《缆宜配置《。在管道下方
】
《 3《 电缆及其管、沟!穿过不同区域之【间的墙、《。板孔洞?处应采用防火封堵材!料严密堵塞
】
《 : 4 电缆线路】中不应有接头
【
— 5《。 除本条第1【款~第4款》规定外还应符—合现行国家标准爆】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!设计规范GB 50!0,58的有关规定
】
5.【1.11《 用于下列场所】、部位的非铠—装电缆应《采用具有机械—强度的管或罩加【以保护
】
1— 非?电气人员经常—活动场所的》地坪以?上,2m内、地中引出】的地坪以下》0.3m深电缆【区段:;
—
, 2》 :。可能:有载:重设备移经电—缆上面的区段—
5.】1.12 除【架,空绝缘型电缆外的】非户外型电》缆户:。。。外,使用时宜采取—罩、盖等《遮阳:措施
【
5.?1.:13 ? 电缆敷设在有周期!性振动的场所时应】采取下列措施
【
》 1 【在,。支持电缆部位—设置:。由橡胶?等弹性材料》制成的衬《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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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 电缆】。蛇形敷设不满足伸】。缩缝变形《要求时应《。设置:伸缩:装,置
5】.1.?。14 在有行【人通过的《地坪、堤《坝,、桥面、地下商业设!施的路面以及通【行的:隧洞中?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!。地,坪或楼梯走》。道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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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1【5 在工》厂和建筑物》的风道中严》禁电缆?敞露式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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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】16 ? 1kV及以下电】源中性点直接接地】且配置独立分开的】中性导体和》保护导体《构成的?TN-S系统采用】独立于相导体和中】。性导体以外的电缆】作保护导体时同一】回路的该两》部,分电缆敷设》方式应符合下列【规定
《。
1! 在爆炸性气体环!境中应敷设在—同一路径的》同一结?构管:、沟或盒中;
】。
《 2 — 除:本条第1款规定【的情况外宜敷设【在,同一:路径的同一》构筑物中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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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17 】 电缆?的计算长度应包括】实际路径《长度与附加长—度附:加长度宜计入下【。列因素?
《
—1 电缆敷—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!化、伸缩节或迂回】备,用裕量?;
【 , , 2 35【kV以上《电缆蛇形敷设—。时的弯曲状》。影响增加量;
【
—。 : 3 终端或【接头制作所》。需剥:截电缆的《预留段、电缆引至】。设,备或装置《所需:的长度?35kV及以下电】缆敷设?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!符合本标《准附录?G的规定
【
5.1—.18? 电缆的订—货长度应《符合下?。列规定?。
【 , 1? :长距离的《电缆线路宜采用计算!长度作为订货—长度;对35—kV以上单芯电缆】应按相计算》;线路采取交叉互】联等分段连接—方式时应《按段开列;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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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! 对35kV及【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!。离时宜计及整—盘电缆中截取—后,不能:利,用其:剩余段?的因素按计算长【度计入?5%~10》%的裕量作为—同,型号规格电缆—的订货长度;—
【 3 水下敷!。设电缆?的每盘长度不宜【小,于水下段的》敷设长?度有困难时》可含有工厂制作【的软接?。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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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》.1.?1,9, 核电厂》。安全级电路和—相关电路与》非安全级电路—电,缆,通道应满足实体【隔离的要《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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