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5 电缆》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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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5.1 一般!规定
【
5.1.1 ! 电:缆的路径选择—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【 1? 应避免电缆遭】受机械?性外力、过热、腐蚀!等危害;
!
? , 2 满足安全要!求条件?下,。应保:证电缆路径最短【;
【 , 3《 应?便于敷?。设、维护;
【。
【 4 宜避开将要!挖掘施工的地方【;
【 《。5 充油电缆线路!通过:起伏地形时》应保证供油》装置合理配置
】
,
5.1—。.2 电缆—在任何敷设方式及】其全部路径》。条件的?上下左?右改变部位均—。应满足?电缆允?许弯:曲半径要求并应符】合电缆绝缘及其【构造特性的要求【对自容?式铅包充油》电缆其允许弯曲半】径可按电缆》。外径的20倍—计算
—
5.1.3 !同一通道内》电缆:数量较多《时若在?同一:侧的多层支架上【敷设应符合下列【规定
》
,。。
1【 宜按《电压等级由高—至低的电力电缆、】强电至?弱电的控制和信【号电缆、《通信电缆《“由上而下”的【顺序排列;》当水平通《道中含有《35kV以》上高:压,电缆或为满足引入】。柜盘的电缆符合【允许弯?曲,。半径要求《时宜按“由下—而上:”的顺?序排列;在》。。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!道延:伸于不同工程的情】况,均,应按相同的上下【。排列:顺序配置;
【
【 2 《支架层数受通道空】间限制时3》5,kV及以下的相邻电!压级电力《电,缆可排列于同一【层支架;少量1k】V,及,以下电力电缆在采】取防火分隔和有【效抗干扰措施后【也可与强电控制、】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!。层支:架上;
】
? 3 《 同一重要回路的】工作与备用电缆【应配置在《不同层或不》同侧的支《架上并应实行—防火:分隔:
5.】1,.4 同一层支】架,上电:缆排列?的配置宜《符合下列规》定
】 1 》 ,。控制和信号电—缆可紧靠或多—层叠置;
】
2 !除,交流系统《。用单芯?电力:电缆的同一回—路可采取品字形【(三叶形《)配置?外对:重要的同一》回,路,多根电力电缆—不宜叠置《;
【 3 除交!流系统用《。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!电缆的?相互间宜有1—倍电缆外《径的空隙《
?
?5.:1.5 交流【系统用单芯电—力电缆?的相序配置及其相】间距:离应符合下列规定】
》
《 1 应满足电缆!金属套的正》常感应电压不超过】。允,许值;
《
?
2 】。 宜使按持续工【作电流?选择的电《缆,。截面最小《;,
:
— 3 未呈品字!形配置的单》芯电力电《。缆有两回线及—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!时应计入相互影响】;
《
4 ! 当距离较长时【。高压交流《系统三?相单芯?电力电缆宜在—适当:位置进行《换位:。保持三?相电抗相均等
】
《5.1.6 交流!系统用单芯电力【电缆与公《用通信线路相—。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!。经济上有利的电【缆路:径必:要时可采取》下列抑制感应—电势的措施
】
1 !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!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!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!响;
! , 2 对电【缆隧道的《钢筋混凝土结—构实行钢筋网焊接】连通;
》
《。 3 【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!并行的金属》屏,。蔽线或罩盒等
】
5.1【.7 明》敷的电缆不宜—平行敷设在热力【管道的上部》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!板防护时的允许最小!净距除城市公共场】所应按?现行:国家标准城》市工程管线综合规】划规范GB 50】289执行外尚【应符合表5》.1.7的规—定
?
表》5.:1,.,7, 电缆与管道之间!无隔板?防护时的允许最小净!距(mm)
!
:。
,
,
,。
,
【
注1 】 计及?最小:净距:时应从?热力管道保温层外表!面算起;
!
? 《 :。2 表中与热力管!道之间的数值—为无隔热措施时【的最小净距》。
》。
5.1.8 抑!制对弱电回路控制】和信号电缆电—气干扰强度措—施除应符合》本标准?第3.7.6条【~第3.7.—8条的规定外还【可采取下列措施
】
— ,。 1 《 与电力电缆—并,行敷设时相互间距】在,可能范围《内,宜,远离;?对,电压高、电流大的】电力电缆间距宜【更远;
【
: 2 敷设!于配:电装置内《的控制和信》。号电缆与耦合—。电,容器或?。电容:式电压互感、避【雷器或避雷针接地】处的距离《宜在可能范围内【远,。离;
—
: , 3 》 沿控?制和信号电》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!也可将?电缆敷设于钢—制管或盒《中
5.!1.9 在—隧道、沟、浅—槽、竖井、夹层等】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!得布置热力管道严】禁,有可燃气体或可【燃液体的《管道穿?越
?
5》.1.10》。 爆?炸性:气,体环境敷设》电缆应符《合下列规定
—
— 1《 , ,在可:能范围宜《保证电缆距》爆炸释放源较—远敷设在爆炸—危险较小的场—所并应符合》下列:规定
《
,
,
《 1【),可燃气?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!埋地或在较高处【架空敷设且对—非铠装?电缆采取穿管或置】于托盘、槽盒中【。等机械性保护;【
,
,
,
? ? 2)可燃!。气体比空气轻时电】缆宜敷设在》较低处的管》、沟内;
》
— 《 : 3)采《用,电缆沟敷设时电【缆沟内应充砂
【
,
,
? 2 电】缆在空气中沿输送】可燃气体《的管道敷设时宜配置!在危:险程度较《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!合下列规定
!
,
: ? , 1)可燃【气体比?空气重时电》缆宜配置在》管道上?方,;
:
《
? —2)可燃气体比空气!轻时:电缆宜配置》在管道下方
!
—3 : 电缆及其》管、沟穿过》不,同区域之间》的墙、板孔洞处应采!用防火?封堵材?料严:密堵塞
—
《 , 4 《 ,电缆线路中不应有】接头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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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 5 除本—条第1款~第4款规!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!家标准爆炸危—险环境电《力装置设计》规范GB 500】58的有关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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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】11: 用于《下列场?所、部位的非铠【装电缆应采用—具有机械《强度的管或》罩,加以保护
】
: 《。1 : 非电气人员经常】活动场所的地坪以】。上2m内、地中引】出的:地坪以下《0.:3m深电缆区段【;,
,
:
【2 : 可能有载重设备】移,经电缆上面》的区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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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。.1.1《2 ?。除架空绝缘型电缆】外的非户外型—电缆户外《使用时宜《采取罩、盖等遮阳】措,施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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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.1.13 】电缆敷设在有周【期性振动的场所【时应采取下》列措施
》。
《 1》 在支持电缆部位!设,置,由橡胶?等,。弹性材?料制成的衬》垫;
《
— ,。 ,2 电缆蛇形敷设!不满足伸缩缝变【形要求时应》设置伸缩装置
】
:
,
5.1.14【。 在?有行人通过》的地坪、堤坝、桥】面、地下商业设施的!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!中电缆不得敞露敷】设于地坪或》楼,梯走道上
》
5.1.!15 在》工厂和建筑物的【风道中严禁电—。缆敞:露式:敷设
【
5.1.16【 1kV及—以,下电源中性点直接】接地且配《置独立分开》的,中,性,导体和保护导体构成!的TN-S系统采用!独立:于相导体和中—性导:体以外的电缆作保护!导体时同一回—路的该两部》分电缆敷设方—式应符合下》列规定?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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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1 】在爆炸性《气体环境中应敷设】在同一路径的—同一结构管》、沟:或盒中;《
】 2 》除本:条,第1款规定》的情况外《宜敷设在同一—路径:的同一构筑物中
!。
5.—1.17 电【缆的计算长度应包】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!加长度附加》长度宜计入下列因】素
! 1 电缆【敷设路径地形—等,高,差变化、《伸缩节或迂回—备用裕量;
!
? 2 》 35kV》以上:电缆蛇?形敷设时的弯—曲状影响增加量;】
》
3 】终端或接头制—。作所需?剥截电缆的预留段、!电缆引至《设备或装置所需【的长度3《5kV及以下电缆敷!设度:量时的附加长度【应符合本《标准附录G的—规定
—
5?.,1.:18 电缆—的订货长度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!
1 长!距,离的电?缆线路宜《采用计算长度作为】订货:长度;对35kV】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!计算;线路采取交叉!互联等分《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!开列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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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2, 对35kV及以!下,电缆用于非长距离】时宜计及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!能,利,用其剩余段的因素】按计算长度计入【5%:~10?%的裕量作为—同,型号规?。格电缆的订货—长度;
【
3 !水下敷设电缆—的每盘长度不宜【小于:水下段的敷设—长度有困难》时可含有工厂制【作的软接头》
5【.1.19》 核电厂》安全级?电路和相《关电:路与非安《全级电路电缆通道】应,满足:。实体隔离的要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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