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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章? 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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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地铁】建设:应当:。按,照国家?基本建设项》目管理规定》和国家批准的杭州市!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!。轨道交通建设—规划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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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八条 市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负】。。责组织?编制地铁沿线控制性!详细规划和》。地铁站点及周边物】业开发规划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在规划编制》过程中应当采取召】开座谈会《、论证会等多—种形式广泛听—取,有关单位和个人的】意见
! 第九条 规划地!铁站点用《。地时:应当根?据轨道交通线网【规划:、轨道交通建—。设规划以及》客流量?、乘客换乘需要和】用地条件《预留换乘枢》纽、停?车场等公共交通和】公共设施《用地:
未经—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规《划预留用地不得改】变用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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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—为保证地《铁,建设的顺利进行和】地铁建?成后的安全营运【本,市设立地铁建设【规划控制区和特别保!。护区
规【划控制区范围—如下
(【一):地,下车站?和隧道两侧》各50米《内;
《 (二)地面车】站和高?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!外边线外侧》各30米内;—
: (?三)出入口》、通风亭、变电所】。等建筑物《、构筑物外》边线外侧各1—0米范围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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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如需变更规【划控制区范》围,须经: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批准软—土、砂土、溶洞【、高含水率地—质条件?。特殊的地段报市【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?批准后规划控制区范!围可以适当》扩大
特别保!护区范围《如下
(一)!地下工程(车站【、隧道等)结构边】线外侧5米内—;
(二)高!架车站及高》架线路工程结—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!内;:
? (三)地面—车站及地《面线路路堤》或,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!;
(—。四)车?辆段用地范围外【侧3米?内;:
(五)高】压,电缆沟水平投—影外侧?3,米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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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条 在【地,铁建设规划控制区】范围内进行》下列活动的》应,当制定地铁设施【保护方案并征得地铁!集团:同意按规定》报市规划、建设等】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批准?
? (:。一):建造、拆卸建(构】)筑物 ;
!(二)从事基坑【开挖、爆破、桩基础!施工、?顶进、灌浆、—锚杆作业;
【 (三)》修建:。塘堰、开挖》河,道水:渠、采石挖砂、【。。打,井,取水;
》。 (四)在地面线!路和高?架线路?。旁进行?敷设管线《等作业;
》
(五)其【他对地铁产生影响】的建设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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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二条 在地】铁特别保护》区,内除必?须的市政公》用设施和人防工【程之外禁止建设其】他一切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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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【条 在地铁建设规!划控制区和特别保护!区内进行建设的【规划、建《设,等行政?。。主管部门《应,当严:格控制建设项目【施工方案应当由市建!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组织论证施工—过程应当接受地【铁集团安全》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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