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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章 《规划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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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 地铁建设应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】。设项目?管理规定和国家批】准的杭州市轨道【交通:线网规划及轨道交】通建设规划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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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 市规划行》政,主管:部门负?责组织编《制,地铁沿线《控制性?详细规划和地—铁,站点及周边》物,业开发?规划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:门在规划《编制过程《中应当采取召开【座谈会?。、,论证:会,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!有关:单位和个人的意见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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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—条 规《划地铁站点用地【时,。应当根据轨道交通】线网规划、轨道交】通建设规划以及【客流量、乘客换乘需!要和用?地条件预留换乘枢纽!、停车场等公共交通!。和公共设《施用:地
未经市规!。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规划预留用》地不得改变用途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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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为,保证地铁建》设的:。顺利进?。行和地铁建成—。后的安?。全营运本市设—立地铁建《设,规划控制《区,和特别保护区
】 规?划控制区范》围如下
— (一)地下车【站和隧道两侧各50!米,内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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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地【面车站和高架—车站以?及线路轨道外边线】外,侧各30米内—;
》(三)出入口—、通风亭、》变电所等建》筑物、构筑》物外边线外侧—各10米范围内【
如需变更】规划控制区》范围须经市规—划行政?主管部?门批准软土》、砂土、溶洞、高含!水率地?。质,条件特殊的》地段报市规划行政】主,管,部,门批准后规划—控制区?范围可以适当扩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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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特别:保护区范围如—下
(一【)地下工程(车【站、隧道等)结构】边线外侧5米内【;
》。(二)高架车站及高!架线路工程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】3米内;《。
(》。。三)地面《车站及地面线—路路堤或路》堑边:线外侧3米内;
】
(四)—车辆段用《地范围外侧3米内】;
(五)高!。压电缆沟《水平投?影外侧3米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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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在》地铁建?设规划控制区范【围内进行下》列活动的应当制定】地铁设施保护方案并!征得地铁集》团同意按《规定报市规划、建】设等行政《主管部?门,批准
》 (一)建造—、拆卸?。建(构)筑物— ,;
(—二)从事基坑开挖、!爆破:、桩基础《施,工、:顶进、灌浆》、锚:杆作业;
】(三)修建塘堰、】开挖河道水渠、采】石挖:砂,。、打井取水;
【。
?(,四):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!路旁:。进行敷设管线等作】业,;
(五【)其他对地铁产【生影响的《建设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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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,二条 在》地铁特别保护区内除!必须的市政公用设】施和:人防工?程之:外禁:。止,建设其他一》切设施
! 第十三条—。 在地铁建设【规划控制区》和特别保护》区内进?行建设?的规划?、建设等行》政主管?部门:应当严格控制建设】项目施工方案—应当由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组》。织,论证施工过程应【当接受?地铁集团安全监【。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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