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》章 :用,热管理
第!十九条 《需要用?。。热的用户《,应:向供热单位办理申请!手续符合条件的,由!供热单?位和用户签订—供热合同,明—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!供热合?同应当?包括供热方式、供】热,质量、用热性—质、数量、期限、】。收费标?准、缴费《时限、?结算方式《、安:全责任、维护责任】及违:约责任?等,
第二十条 !用户增加或减少用】热、改变用热性【质、停用或恢复【用热:、更名或过》。户、改?变内网管径和—设施等,应到供【。热,单位办理变》更手续
》 第二十》一条 用户不得【。。有,下列行?。为:
(一!)损坏或擅自—拆除、移动、—增设:供热设施;
】 (二《),自行并网、撤网和扩!大用热面积,改变】供热:设,施使用性质及运行方!式;
【。(三)盗《用供热管网上的热水!或蒸汽;
!(四)因装修—、装饰而影响供【热设:施的检查《和维修; 》
(五)其他!有损城市供热设施】或影响供热效果的行!为
第【二十二条 用户应】支持、配合供热单】位对城市供热—设,施进行的检查、维】护,。工,作
第二十!三条:。 热源单位》、供热单《。位和用户应当使用经!质量技术《监督部门检定合格】的热计量《仪器、仪表热计量仪!器、:仪表的使用、周【期检定和管》。理应当符合国家有】关,规定 ?
?。 第二十四》条 供热《温度和流量按—计量仪器、仪表计】量,并?。按有关计量收—费办法?计算:供热费
— 供热单《。位和用户对计量发】生争议时,由—。质,量技术监督部门对】计量仪器《、仪:表进行检测,—并按验?。表结果核收供—热费
》 第二十五条 】供热收费标准—的确定和调整,由价!格行:政主管部门按价【格法的规定实施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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