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第六章 法》律责任
【 第二十二》条 对有下列行为】之,。。一的单?位和个人,由市【城市供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责令?停止侵害《、排除妨碍、—赔偿损?失,并按《以下规定进行—处理和处《罚:
(一)!未,。经批准擅自开—采取用地下水—的,责令立即封停】开,采井,并处以100!。0元:以下10000元以!下的罚款
》 (二》)超计划开采—地下水的《。,给予警告》;不听警告仍坚持过!量开采的,可强行】拆泵封?井
《。 (三)对停用】的深井未办理报停手!续的,责《令补:办手:续;擅自启》用已:报停深井的,责令立!即停:止使用,并处—以,100?。0元以?上10?000元以下的罚】。款
—(四)对淘汰—、废:。弃的深井未按规【定进行封《填的:。,责令限期封填【,并处以500元以!上20?0,0元以?下的罚款;》擅自:。启用已淘汰、废弃】深井:。的,,责令立《即停止使用》,并处以10—00元以上1—。。000?0元以下《的,罚款
—。 (五)在深井【周围半径30—米内设置厕所、粪】坑、:垃圾堆等污染源【的,。。,责令限期》改正:,并:处以50《0元以上20—00元以下的罚款】
(六)】在城市地下水水源】。保护区内兴建地下】工程致?使,。城市:地下水源遭到破【坏的,处以5—。。00元以上2—000元以下的罚款!
(七【),取水单位未按规【定要求进行回灌的】,,相应扣减其地下水】取水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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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 对》违反本?规定的行为》实施行政处罚,应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:政处罚法规》定的程序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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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十四条 当事!人对行政处罚决【定,不服:的,:可依法向本》级人民政府申请【复议或直《。接向人民《法院起诉当事人逾】期不:申,请复议、也不—向人民法院》。起诉、?又不履行《处罚决定的》,由作?出处:罚决定的机关申请】人民:法院强?制执行?
第—二十五?条 阻挠城》市地:下水管理人员执行】公务的,由公安【机关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治《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!。定进行处罚;构成】犯罪的,由司法机】关依法追究》其刑事责任
】 ,。 第二十六条— 城市地下水管【理,人员应秉公执—法,:对玩: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:私舞弊的执法人员】,由其所在单位或】者,上级主?管部门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,】由,司法机关依》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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