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】第二章 《 地下水开采管理 !
,
,
第五条 】 下列地《区禁止开采》。取用地下水:
!
【。(一)?地,下水已?严,重超采,地面已【出现沉降的地区;
!
(二【)地下水已》。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!;
!(三)城市商业区和!居民密?集地:。区,;
》 :
,
(四?)影响建筑物安全】的,地区;
!
(五)其他不】宜开采取用地—下,水的:地区 《
【
,
第六条 西湖】。。。风景名胜保》护区范?围内不得新》建深井现有的深【。井,应严《格控制取水量—;其中自来》水供:水管网到达区域内】的深井,应》停止使用,加以封闭!
【
第七条 】 凡需取用城市【地下:。水的单位和个人,】应持下列资料向市】城市供?水行:政主:管部:门提出申请》:
《
》(一)凿井申请【报告:;
】
(二)凿井申请】。所依据的有关材料;!
】(三:)凿井施工设—计方案(包括井【位、井径、井—深、止水层、取【水,层、设计取水—量、建井材料等【); ?
(】。四)其?他需要提供的—资料 ?
?
市城市【供水行政《。。主,管部门对申请材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】件的发?给,。城市地?下水取水许》可证并核定取水【量城市?地下水取水许—可证由?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委托市城》。市供水行政》主,。管部门统一发—放 ?
【 :第八条 》经批准取用城市地】下水的凿《井,施,工单位应严格按设】计方:案施工保《证施工质《量施工?单位在施工中若发】。现地质、环境不【宜,开凿深井《的应立?即停止施工并—通知建井单》位建井单《位应及时向市—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报?告另行处理
—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