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】第二章 地下水】开采管理 》
第五条! :下列:地区:禁止开采取用地下水!:
— ,
(一—。),地下水已严》重超采?,地面已出现沉降的!地区;
【
(二)地下水已!受,到严重?污染的?地区;?
(!三):。城市商业区和居民】密集地区; —
(四!),影,响建筑物安全的地】区;
【
(《五)其他不宜开采】取用地下水的地区】
【
?
第六条 西湖风!景名胜保护》区范围?内不得新建深—。井现有的深井—,应严格控制取【水量;其中自—来水:供水管网到达区域】内的:深井,应《停止使?用,,加以封闭 —
】
第?。七条 《凡需取用城市地下】水的单?位和个人,应持下】列资料向《市城市供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提出申请【:
》 :
(一)凿井申】请报告; 》
?
(二)【凿井申请所依—据的有关材》料;
【
(《三)凿井施工设【计方案(包括井【位、井?径、井深、止水【层、:取水层、设》计取水量、建井【。材料等?);
》
(四【)其他需要提供的资!料 :
市】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对?申请材料进行审查】符合条件的发给城市!。。地下水取水许可【证并核?定取:。水量城市《地下水取水许可证】由市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委托《市城市供《水行政主管部门统】一发放
【
? :。 第八条 — 经批准取用—城市地下水的—凿井施工单》位应严格按设计方】案,施工保证《施工:质量施工单位在【。施工中若发》。现地质、环境不宜开!凿深井的应》立即停止《施工并?通知建井单位建【井单位应及时—向市城市供水行【政主管?部门报告另行处理
!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