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《。 第五章 —运输监督管理 】    ! 第三十《三条: 运输易燃易爆化!学物品应当具备【下列条件并》向公安消防》。监,督机构申领易燃【易爆化学《物品准运证后方可从!事经营 】 : 《 ,     (一】),有主管部《门或单位的》证明、保险》凭证、?车辆年检证、驾【驶证; 《   !  (二)》驾驶员必须具有4】年以上安全驾驶【纪录;? !。     【。(三)有符合—消,防,安全要求《的运输工《具并配备相应的【消防器材《; 】   【 , (四)驾》驶员、押运员—必须:经,过有关主管部门【的消防安全培—训并取得省公—安消防监督机构【核发:的培训合格证—。 : 》    — 第三十四条 【 禁止无关人员!搭乘:装有易燃易爆—化学物品的运输工】具 — :     【第三十五条 — 装运易燃易爆!化学:。物品:的车辆禁止在机【关、学?校、商?。业区、影剧院、【交叉路口、居民集】聚区:等人:口稠密地区停放【 【  《 ,。  第三十六—条 : 装运易燃【易,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!须统一?悬挂 "危—险品"的标》志标志的样式—由省公安消》防监督机构》监制 【     第三!。十七条 运输!压缩、液化气体【。和易:燃液体的槽、罐车其!颜色必须符合—国家色标《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!装置和?阻火装置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