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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,。第四章 城市规【。划的实施 — ?  第三十》五条 城市规划【。经批准后城》市人民政府应—当,公布并按批准—。的规划认真组织实】施 :。   上级人民政!府监督下级人民政】府实施?城市:规划:下级人民政》。府违反城《市规划的上》。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!纠,正  》 ,各级人?。大常委会应当对【城市规划的实施【作出:相应的决定并监督】其贯:彻实施   第!三,十六条? 城市?规划区内的》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!必须:符合城市规》。划服:从城:市规划?管理  — 第三十七条 城】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!程在报请《立项批准时必须附】有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的选址意见—。书 :   选址—意见书的发》放程序建《设单位?持有关?。文件向城市规划行】政主管?部门提出选址—申请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建!设项目的实际情【。况提出选址意见和规!划设计要点向—建设单位《。核发:。选址意见书  ! 对城市规划—实施有重要影响的大!型建:设项目必《须经省城市》。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审定后】方可核发选址意【见书:   第—三十八条 在城市规!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!申请办理规划—报建手续取得建【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和建设工程规—划,许可证 —  第三十九条【 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】程序 》  (一)建—。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!设项目批准》文件:。向建设项目》所在地?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申:请定点;   !(二)城市规—划行:政主管部门根据建】设项目的性质、【规模按城市规划的要!求拟定其用》地位置和《界限;   (!三,),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提?供,规划设计条》件作为建设项目【总平面图《。设计的规《划依:据,并,组织审核建设—单位提交的总平【面图的规《划,设计图件; 【   (四)—规划设计图件—经审批后由建—设项: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核—发建设用地规划【许,可证   第四!十条 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证应当】包,括,标有:规划用地具体—界限的附图和—明确规?划设计条件的—附件:附图和附件是—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的配【套证:件,由城市?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!制定   第】四十一条 》建设单位或》。者个人?在取得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后方可【向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:府土地管理》部门申请用地 ! , ,第四十二条 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!必须服从城》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!规划作出的》调整用地决定在城】市规:。划区范围《内利用已《取得的?土,地,使用权与《他人合?作经营的合作经营】项目必?须符合建设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】要求 ?   第四—十三条 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的—办理程序《   (一【)建设单位》或者个?人持建?设项目?批准文件《和,建设用?地证件向《城,。市规划行《政,主管部?门提出建设申—请; 《  : (二)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?。部,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建!设工:程的实?际情况在《规划用地红线内确定!建设工程规划设计】范围提出建设工程规!划,设计要求作为工【程设计的依》据;   【(三)?城,市,。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!求审核建设单—。位报送?的施工图件经确认合!格后核发建设—。工程规划《许可证   】第四十四条 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!件按照?。建筑物、构筑—物、道路《、管线和其》他工:程设施以及个人建】设住:宅的不同规划设计要!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根《据实际情况》分,别制:定附图和附件是【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:证,。的配:套证件 》   第四十五条 !建设单?位或者?个人持?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:向建:筑施:工管理部门办理开】工手续并经城—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放】。线后方可施工 【   第四十【六条 建设单】位向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报的勘测设计】文件必?须是具有相应的【勘测设计资》。格的:单位设计《的,设计单位不得—为未取得合法批准手!续的建?设项:目进行设计 【   第四十—七条 城市【规划区?内个人新《建、扩建、改—建住宅?必,须持房屋产权证【。件、土地使》。。用权属?证,件和建房设计图【向,城市规划行》。政主管部门申请【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在!个人原?使,用的宅基地内建设】住宅的参照本条例】第四十?三条办?理,规划审批手续在个】人原使用宅基—地以外建设》住宅:的参照本条例第三】十九条、第四—十三条办理规划审】批手续 》。   第四十—八条 ?。建设用地《规,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规定的】内容及附件、附【图不得擅自变—更确需变更》的必须经城市规【。划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同,意办理变更手续 !   第四十—九条: 建设?用地规划许》可证办理后1年内未!按规定办理》。用地手?续的:建设:用,地规划许可》证自行?失效:  《 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—办理后6个月—未开工又《未办: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!程规划?许可证自行失效【 ?  第?五,十,条 在城市规划区】内进行临时建—。。设和临时用地—不得影?响城市?规划:的实施?   》进行临时建设必须经!城,市,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:批准发给临时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并在】规定的?期限内无《条件拆除《。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,不准以临时》建设为名修建永久性!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!他设:施  》 临时使用土地必须!经城: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查?同,意持临时用地—规,划,许可证向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!理部门申请临时用地!。   临时建】设和临时用地—的使用期《限不:超过2年必须延长使!用期:。限的应当重新办理】手续当国家》建设需要时虽未到期!也应当无条件—拆除临时建筑—退回临时用地国【家不予?补偿  — 因救灾、抢险等紧!。急需要而《进行的?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!可以事后补办手续】   》第五十一条 【 城市?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。。对申请办理选址【意见:书、: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《。证、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单位或者个—人应:当公开办事程序书面!详尽说明所需—申报:的资料;接到申【请报告?和资:料,应当出具回执并【在受理?申请:后50日内》发放:证书不予发》放证书的应当—作出书面答复—。书面:答复:应当说明理由并告】知,申请单位或》者个人有依法申请】复议: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! ,   ?第五十二条 【 任: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【占用公共绿地、高压!供电走廊不得压占】道路控?制线、地下管线【进行建设必》须严格保护微波【通道、水域岸—。线,、机场净空》以及:。城市出入口交通【的畅通  【 第五十三》条 《在城市规划区内【进行开山、》掘土、采砂、采石】、填挖水《面、堆弃垃圾等【以,致改变地形地貌的活!动须经有《关主管部门批准【不,得破坏城《市环境?影响城市规划—。的实施 《   第五十四条! 城市规划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?对城市规划区—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!工程是否符合规【划,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多!渠道发现《并,及,时查处?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!法行为 《。   被》检查者?必须如实提供—情况和必要》的资:料 ?   城市规划【。管理人员执行检【查公务时应当持城市!规划管理监察证城】。市规划?管理监?察证由?省城市规《划,。行政主?管部门统一》印,发 ?   第五十五条 !城市规划行》。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!。区重大建设》。工程的竣工》验收建设单》位应:当,在工程竣工验收后】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!关竣工资《料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