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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五章 —农,用地转用与土地【征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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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【。条 非农业】建设涉及农用地转用!、土地?征用的由市、—县、: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定!方案:向省土地行政—主管部门提出申【请经省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核后【按国家有《。关规定报《请批准国有未利【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!报省人民政》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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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市、县、自》治县人民政府上【报的农用地转用、】耕地补偿、》国,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!。用地或者征》用土地等方案应当】落实用地项目;【没有用地项》目的省土地》行政:主管部门不》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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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综合开【发用地中的非农业】建设项目占用的【土地按?建设用地报》请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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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】 征用集体】所有土地由被征用土!地所在市、》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!组织实?施但国务院或者省】人民政?府批准的能源—、交通、水》利等:。基础:设施建?设项目跨市、县、自!治县的?建,设项目以及国家【、本:省确定?的其他?重点建设项目其土地!征用:由省: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组织实施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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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六条 】 ,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!按下列程序实施【
】。(一) —被征用土地》所在市、县、自治县!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制定土地—征用方案经》。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!政府:审,核后按?国,家有关?规定报?请批准; —
(二)!。土,地征用方《案批准后由被征用土!地所在市、县—、自治县人民政【。。府公告公告期限【不得少于15日【被征:用土地的所》有权人、使用—权,人,、他项权《利人在公《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!权属证书等材—料到当地土地—行政主管部门办【理征地补偿登—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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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市】、县、自治县土地】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勘测调!查土地?权属清点青》苗及地上建》筑物等其他附—着物并根据批—准的征地《方案制定征地补偿安!。置具体方案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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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! 市、县《、自治县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将《征地补偿安置具体方!案公告并征求被征】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!济组:织和农民的》意见;? ,。
(】五))市、县—、自治县《土地行政主管—。部,门与被征《用土地的《农村集体经济—。组织签?订征用土地补偿【协议书并落实征【地有关事项》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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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【。 : :土地补偿费》按下列标准》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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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】征用水田、旱田【、菜地、园地和【鱼塘按该土》地被征?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!的610倍支付;】 :
—(二))征用已种】植但:未收益的园地可以按!作物长?势比照邻近同类【作物前3年》平均年产《值的48倍支—付;
】。
:(三)征用林地【按被征林《地平均年产值—的1015倍支付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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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四)征用其》。他土地按第(一)】项中旱田的标—准,减半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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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用耕地的安!置补助费按国家有关!规定的?标准支付征用林【地的安置补助—费,按被征林地平均【年产值的《1015倍支付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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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用土地的青】苗补偿?费属短期作物的按】一茬(造)产—值支付属多年—。生作物的《根据其种类和生长】期长短给予》合理支付;人工【林和零星《树木按实《际价格?支付征?。用城市效区的菜地】用地单位应当按国】家有关规定缴纳新】菜地开?发建设基金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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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用土地上的!房屋以及农田水【利设:。施、水井《、坟墓?等其他附着物的补】偿标准由市、县【、自治县人》民,政府规定报》省人:民政:府批准后执》行 ?。。
征【地方案公告》发布后被征》。用,土地单?位自行砍伐》的人工林《或者突击抢》。种的作物、抢建【的建筑物及其他附】着物:不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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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! 土地—补偿费和安》置补助费应当—自征:地补偿安置方—案批准之日起—。。 3个》月内全额支付给被】征用:。土地的农村集体经】济组织按国家有【关规定用于被征【用土地单位农民【。的生产和生活安置】被,征用土地《上附着物和青苗的】补偿费?支付给地上附着【物及青苗的》所有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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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被,征用土地属乡、镇农!民集:体所:有的土地补》。偿费:的管理和使》用办法由乡、—镇人民代表》大会决定《;被征用土》地属村农民集体或】者村以下农民集体所!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!。织、村民委员会或】者村民小组管—理其:使用应当由》村,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!。会议决定 》
【未按:。征用土地补》偿,协议:书约定支付土地【。补偿费?、安置?补助费、附》着,物及青苗补偿费【的土地?行政主?管,部门不予办理供【地手:。续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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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市、:县、自治《县人民政府应当【做好被征用》土,地单:位及个?人,的,生产、生活安置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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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九条:。 乡镇【企业、乡《(镇)村《公共基础设施、【公益事?业,等乡(镇)》村建设?需使用集体所有土】地的:应按本条《例第:三,十二条第一款规【定的权限报请批准其!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!设用地的应当办【理农:用地:转用:审批手续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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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【 农—村村民一户只能拥】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!户,用地面积《不得:。超过175平方米具!。。。体标准由市、县【、自治县人民—政府规定报》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!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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