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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【省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?委员会关于修—改海:南经济特区土地【管理条例《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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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20:06年3月30日】海,南省第三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第二?十二:次会:议通过 《 2006》年4月5日海—南,省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公告:第40号公布 !。 自20《。06年6月》1日起?施行)
【海南省第《三届人?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?二十二次会议决【定对海南经济特【区土地管理条例作如!。。下修改
【
一、删去第!四十七条
!。
二、第四》十八条改为第—四十:七条修改为》“国有土地使用【权转让、抵押—、入股或者企业改】制、改组涉及—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!流转的当事人—应,当委托土《地评估?机构:对土地使用权价【。格进行评估土—地估价报告应当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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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!作为出资条》件与他人《联合举办《企业、入《股或者企业改—制、改?组涉及国有》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!的应:当拟定国《有划拨?土,地使用权处》置方案并报有批准】权的土地行政主【管部门和国有资产】管理部门批准”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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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决定自2》006年6月1日起!施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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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经《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!。根据本决定作相应】修改并对《。条款:顺序作相应调整【重新公布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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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?经济:特区土?地管: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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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1994年6月【24日海《南省第一届人民代】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九,次会:议通过 1】99:9年9月24日海南!省第二届人民代表】。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九次】会议修?订 ? :根据2?006年《。3月30日海南省】第三届人《。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二十二次》会议关于《修改<海南经—。济特:区土地管理条例>】的决定修《正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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