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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【法律责任《。。
《 ?第三十三条》 , 有下列行为之一!。按非法占用处理由市!土地行?政,主,管部门责令退—还非:法占用的土地对违】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非法:。占用农?用地的?同时责令限期拆【除,非法占?用土地上《。的新建建筑》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!地原状逾《期不拆除的》依法强制拆除;对】符合土?地利用总体规—划的没收新建的建】筑物和其他》设施可?以并处非《法占用?土地面积每》平方米30元—的罚款
《。
【。(一)未经批准擅自!。占,用总体规《划划定?的建设用地范—围外的集《体,土地建住宅的;【
(二】)超过批《准用地面积或超【过用地界线的; !
(【。三)农?村宅基地被依法收回!拒,不交还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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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其他非!法占地情形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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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!条 ? 有下列情》形之一非法批准【宅基地的《其批准文件无效非】法批:。准,占用的?土地应?当退还集体土地所】有,权代表行使人—;非法批准宅基【地,对当事人造成—损失的应当依—法承担赔偿责任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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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无权】批准宅基《地的单位或者—个人:非法:批准的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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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超:越批准权限非法批】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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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》不按照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?确定的用《途批准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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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四)违?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!批,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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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五条 《 非法转让农村【宅基地的由》市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依法没【收非法?所得并处非》法所得?5%以上25—%以下的罚款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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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六条 — :国家工作人》员在农村宅基地【管理工作中》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尚未:构成犯?罪的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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