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492-2009 建标库

9.3      

9.3.1  聚酯生产装置厂房,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。

9.3.2  对苯二甲酸仓库、聚酯切片库、对苯二甲酸料仓,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。

9.3.3  聚酯工厂的热媒站,当使用氢化三联苯或二芳基烷作为热媒介质时,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;当使用联苯、联苯醚作为热媒介质时,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。

9.3.4  聚酯工厂配变电所电力变压器高低压侧,应设置避雷器或电涌保护器。

9.3.5  燃料油储罐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石油库设计规范》GB50074的有关规定。

9.3.6  聚酯工厂建筑物、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50057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