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。 管道设计
】
【
6.1 —工艺管道
》
—
6.?。1.1 本规【范第3.5.—1条所列甲、乙【类可燃流体的—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!规定
《
?
》1, 不得《穿过:与其无关的》建筑物?
【 : 2 除需要【。而采:。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!用焊接?连接
?。
》 ? 3 《。氢化三联苯、—联,苯、联苯醚管道宜】。采用:波纹:管密封阀门
!
4【 应对玻璃液位计!、视镜等采取安【全防护措《施
—
5 【 本条所列管—道与仪?表及电气的电—缆,相邻:敷设时平行净—距不:宜小于?1m电缆在》。下方敷设时》交叉净?距不应小于》0.5?m当管道采用—焊接连接《结构并无阀门—时,其净距?可分别取平》行、交叉《净距的50%
【
?
:6.1?.2 液相热媒的!供管:应布置在《所服务设备、夹套管!的下方?。回管应布置》在所服务设》备、:夹套管?的上方
!6.1.3 — 气相热媒管道的】布置应?符合下列规定—
,
—。 , :1 水平管段【应有逆流坡度宜【每10m设置一个】凝液:排放:接管
?
》 , , 2? 在水平管段向上!。的垂直?拐角处应设凝液排】放接:管
?
6.1.】4 ?气相:热媒凝液管道的布置!应符合下列规定
!
【 1:。 凝液管道—宜从使用设备的竖】直方向接出当不【具备从竖直方向接】出的条件时应—至少有?1m长度的竖直【管段
—
:。 2》 :水平的凝《液,管段宜有大于1【%的顺流坡度
!
》 3 《 气液分《离器凝液排放的水平!管段宜有《大于5%的顺流坡度!
:。。
?
6.?1.5? 热媒系统排气】管,道的:。布置应符《合下列规定
】
— 1 《在液相、气相—热媒管道系统—的每个最《高位置应设排气【管道
》
:
2 【 排气?管道向?。上与垂直线的夹角宜!小于30°宜—在排气管和汇—总管间?设孔板
《
》 : 3? 排气汇总—管宜有1%的—顺流坡度
》
6.【1.6 夹套管】的设计?。应符合下《列规定
】
, 1 【确定套管的》公称管径应符合下】列规定
—
》 : 1?)液相热媒套管的】。公称直径宜按表【6.1.《6,-1:确定
!
—。 《 2)气相热—媒套管的公称直【径宜按表6》.1.6-2确【定
【
【。 , 3)主管宜!选用2.5D的弯头!套管弯头尺寸应能】满足主管、套管的】配,合
【 , 2《 在夹套管—的支、吊架处—和水平管段上应设】置,定位:板,并应在?。管段图上作》标示定位《板的材质应》与主管材质一致
】
《
《 3 管中—。介质为酯化物、【聚合物采用液相热】媒加热?的夹套管宜在主【管的外?壁上设导《流板导流板的材质应!与主管材质一致【
【 4《 应在夹》套管管?段图的每《。个方向设有调节段】。调节余?量宜为50m—m~100m—m
?
】5 应根据管道】的,焊接要求《在夹套管《的管段图上》设,置、:标示:半壳:管件
【
6.1.》7 : 浆料和消光剂悬】。浮液:管道的?设计应符《合,下列:规定
—。
《 1 应设置】乙二醇冲洗管—道
! 2 》输送对苯二》甲酸浆料悬浮—液应设置返》回浆料调配》槽的循环管道
【
】 3 ? ,悬浮液管道应有坡度!对苯二甲酸浆料【管道的坡度不应小】于5:%
【6.1?.8 真空—管道的长度》应缩短并应》减少弯头
【。
,
6.1》.9 管道布置除!应符合本章》规定外还应符—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!金属管道设》计规范?GB 503—16和石油化工管】道布置设《计通则?SH 3012的】有关规定《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