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—5 危险、危害】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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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3.5.1【 聚?酯工厂主要物—料的火灾危险性【的划分应《符合下列规定
【
《
1 【 对苯二《甲酸、间《苯二:甲酸、对苯二甲酸二!甲酯应划为》可燃性?非,导电粉尘
【
,
》 2 操作温【度高于或等于11】1℃的乙二醇应【划为:乙类A项可燃—液,体;操作温度—低于111℃的乙】二醇:应划为?。丙类A项可燃—液体
》
《 ?3 操作温度下】的,联苯和?联苯醚混合物—应划为乙类B—项可燃液体
!
4 !操作温度下的氢【化三联苯、》。二芳基烷应划为乙】类B项可燃液体
】
?
: 《5 聚酯应划为】丙类可燃固体
】
《 ,。 6 操【作温度低于》其闪点的《燃料油应划为—丙类可燃液》体,;操作温度高—于其闪点的》燃,料油应划为乙类【可燃液体
【
7】 天然气应划为】甲类可燃性气—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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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8 【乙,醛含量超《过其爆炸下》限的工艺尾气应划】为,甲,类B:项可燃气体
】
:
: 9 —甲醇应划为甲类B】项可燃液体》
,
:
《 1《0 操作》温度高?于或等于17—7℃的三甘醇—应,划为乙类B》项可燃?液体
《
》 11 异】丙醇应?。。划为甲类B项可【燃液体
》
:。
1【。2 二甘》醇,应划为丙类B—项可燃液《体
:
3.5】.2: 对可燃性气体或!蒸气的释放源及其等!级的划分除应符【合现行国家标—准爆炸性气》体环境用《电气设?备 ?第,14部?分危险场《所,分类GB 3836!.14的有关规定外!还应:符合下列《规定
》
:
1 采!用填料密封或机械】密,封输送本《。规范第3.》5.1条《所列甲、《乙,类可燃液体的离心】泵密:封处应划为1级释】放源
】 《2 采用填料【密封或机械密封用】于本规范第》3.5?.1条所列甲—、乙类可燃液体的搅!拌器密?封处应划为1级释】放源
—
3【 本规范第—3.:5.1条所列甲、】乙类可燃流体设备上!和管道上的阀门【。(包:括取样阀)应划【。为,1级:。释,放源
《
4! , ,。本规:范第3.5》.,1条:所列甲、《乙类可燃流体设备上!和管道?上,的法兰?应划为2级释放源
!
【 5 酯—化水储罐的通气管管!口,应,划为1级《释放源
】
6 】异丙醇液槽应划【为1级释放》源
—
, 7 — 事故下乙》二醇蒸气、联苯【和联苯醚的排放【口应:划为2级释放—源
【 , 8《 三甘醇》清洗炉的炉盖密【封处:应划为2级》释,放源
》
《 9 当【工艺尾气中的乙醛】含量超过其》爆炸下限时其—输送风机密封处【应划为?1级释放源
!
3.《5.:3, 对可燃性粉尘】释放源及其等—级的划分除应—。符合现行《国家标准可燃—性粉尘环《境,用电气设备 第】3部分存在或—可能存在《可燃性粉尘的场【所分类GB 1【2476.3—的有关规《定外:还应符合下》列规:定
! 1 对—苯二甲酸(》。间苯二甲酸)料仓】和人工?。开包方式卸料的卸料!。斗内应划为有连续存!在粉尘?云的:场所
》
?
》。2 采用人工【。开包方式《卸料当?对,苯,二甲酸(间苯二甲】酸)的?接收:槽未设抽气除尘设施!。。。时其卸料口应划为】1级:释放;当《对苯二甲酸(间苯】二甲酸)的接收【槽设有抽气》除尘设施时其—卸料口应划为—2级释放
】
3 】 袋:装对苯二甲酸(间苯!二甲酸)《的仓库、堆》放对苯二《甲酸(间苯二甲酸】)包装袋的位—。。置,、采用气力输—送对苯二甲酸时的输!送站和?卸料站的位置、【对,苯,二甲酸(间苯二甲】酸)称量设备的位】置,应划为2级释放
】
3.5】.4 ?。 爆炸危险区域范】围,的划分应符合本【规范附录B的规定】
《
3.5.5【 主要物料的毒】性分级应符合表3.!5.5的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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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?5.6 中—纯度的对苯》二甲酸?应划为对0》Cr18Ni—9不锈钢有腐蚀性】
3.5!.7 切粒机、】切片干燥《器用风机、振动分离!筛、输送工艺尾气】的风机、空冷器【用风机、热媒—炉的鼓风机应—划为噪声源
【
3.5【.8 《反应器中的放射性料!位计应划为放射性危!害源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