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《 第一章 总 则!
第》。一条 为了》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!绘事业发展保—障,测绘事?业,。为经济建设、国【防建设和《社会发展《。服务根据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测绘法、浙】。江省测绘管理条例】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!政府规章《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?本办:法
? 第二条 在本市】行政区域内从事测】绘及其相关》活动应当遵守—本办法
第三】条, 嘉兴?市,规划建设局是本市的!。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!。。工作的统一监—督管理各县级人民政!。府测绘行《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测绘工】作的:统一监督管理其业务!。受嘉兴市规》划建:设局的指导
!。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!本级人民《政,府的职责分工负责】本部:。门有关的测绘工作】
》 镇(乡)—人民政?府、街道办事处应】当协助?市、县?测绘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做好测绘管理!工作
《 第四条 市测【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!履,。行下列职《。责
《 《。 (一)宣传贯彻执!行测绘法律、法【。规依法?查处测绘违法行为】。;
】 (二)管》理测绘基准、标准并!监督执行; —
? , (三)制订】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】和计划?管理和?组,。织实施基《础测绘;
! ?。(四)组织》管理地籍测绘监【督,管,理行政?区域界线测》绘、房产测》绘及其?他测绘;
【 《 ,(,五,)管理和监》督测绘?资质资格《和测绘市场; 【
》 (六)管理【地图编制、地—图审核?、地图产品和—地图市?场;
! (七)负责测绘成!果资料?管理和按规定—汇,交测绘成果目录和】副本工作《的监督提供基础测绘!成,果和测绘公》共服务;
—
《 (八)管—理和维护测量标【志;
! (九)法》。律、法规《和本:级人民政府》规定的其他职—责
— 县(市)测绘!管理工作受市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。的监督和指导 【
: 第五条 鼓励测绘!科,学技术研究、创【新和进步采用—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!高测绘科《学技:术水:平支持测绘成果的开!发、应用
】 ? 对在测绘》科学:技术进步《。中做出重要》贡献的单位》。和个人按照有关【规定给予奖励 【
第六条 任】。何单位或个人—不,得,。妨碍和阻挠测—绘人: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!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