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10.2  现!场照明 《 , 10.2.!1  照明方—式的选?。择应:符,合下列规定 【 :  ? ,  1  》需,要夜间施工、无自然!采,光或自然《采光:差的场所办公、生活!、生产辅助设—施道路等应设—置一:。般照明; 【     2】  同一工作—场所内的不同—区域有不同照度要】求时应分《区,采用一般照》明或混合照明不【应只采用局部照明】 : 10.【。2.2  》照明种类的选择应】符,合下列?规定 】    《1  ?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!常照明?;   !  2  在—坑井、沟道、—沉箱内?及高层构筑》物内:的走道、拐弯处、】安,全出入口、楼梯【间、:操,作,区,域等部位应设置应】急照明; 【  《   3《  在危及航行【安全的建筑》物、构筑物上—应根据航行》要求设?置障碍?照明 《 10.2】.3  照》明灯具的选择—。应符合下列规—定 【 ,   1  照明灯!。具应根据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】设计并应选用防水型!防尘型、防爆型灯具!; 《     2 ! 行灯应采用Ⅲ类】灯具采用安全特【低电压系统(—。SELV)其额定电!压值不应超》过24V; !   《  3  行灯灯体!及手柄绝《缘应良好、坚固、】耐热、耐《潮湿灯头与灯体【应结合紧固灯泡【外部:应有金属保护网【、反光罩及悬—吊挂钩?挂钩:应固定在灯》具的绝缘手柄上 ! 10—.2.4  严【禁利用额《。。定电:。压220V的临【时照明灯具作为行灯!使用 【 10.2》。.5  下列特【殊场所应使用—安全特低电压系统(!SELV)供电的】照明:装置且?电源电压应符合下】列规定 ! ,   1  —下列特殊场所—的安全特低电压【系统照?明电源电《压不:应大于24V;【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1)金属结构构【架场所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2):。隧,道人防等地下空间;!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3)有导】电粉尘、腐蚀介【。质、蒸汽及高—温炎热?的场所 《。。 ?     2 】 下列?特殊场所的特低电压!系统照?明电源电压不—应大于12V 】。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1)【相对湿度长期—。处于9?。5%以上的潮—湿,场所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2)《导电良好的地面、】狭窄的导电场所【 ? 10》.2.6  —。为特低电《压照明装置》供电的变压器应符合!下列规定《    ! 1 ? ,应采用?双绕组型安全隔离】变压器;不得使用】自耦变压器 — 《   ? , ,2  安全隔离变压!器二次回《路不:应,接地: 《 10.2—.7 ? 行灯变压》器严禁带入》金属容?器或:金属管道内》使用 》 ,。 10《.2.8  照【明灯具的使》用应符合《下列规定 》 , ?     1 【 照:明开关应控制相导】。体当:采用螺口灯头时【相导体应《接在中?心触头上 【    — 2:  照明灯具与易】燃物:。之间应?保持一?定的安全距》离普通灯具不宜【小,于300《mm;聚光灯、碘】钨灯等高热》灯,具不宜小于》500mm且不【得直接照射易—燃物当间距不够时】应,采取隔热措施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