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10 办公、【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!。
1【0.1? , 办公、生活—用电
《
1》0.1.1 办】公、生活《用,电器具应符合—国家产品认》证标准?
,。
》10.1.》2 办公、生活设!施用:水的水泵电》源宜采用单独—回路供电《。
—1,0.1.3 生活!。、办公场《所不得使《用,电炉:等产生明火》的电气装置
!。
10.1—.4 ? 自建浴室的供用电!设施应符《合现:行行业标《准民用建筑》电气设计规范JG】J :16关于特殊—场所的安《全防护的《。有关规?定
10!.1.5 办【公、生活《场所供?用电系统应装设剩余!电,流动作?保护器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