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580-2010 建标库

5  连铸机工艺参数及机型选择

5.1  铸坯断面选择

5.1.1  铸坯断面应根据轧机组成,轧材品种、规格以及不同钢种要求的压缩比选择,并应满足炼钢、连铸和轧钢取得合理的经济效益的要求。在满足轧材品种质量的条件下,宜一火成材。

5.1.2  连铸机类型可按表5.1.2分类。

5.1.3  连铸坯最小断面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  1  普碳钢方坯边长不宜小于120mm。

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特殊钢方坯边长不宜小于130mm。

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圆坯直径不宜小于140mm。

      4  板坯厚度不宜小于140mm。

      5  薄板坯厚度不宜小于50mm。

5.1.4  每台连铸机的铸坯最小和最大断面尺寸的范围不宜过大。

5.1.5  每台连铸机铸坯规格应在满足产品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简化。方、圆坯断面和板坯厚度的规格不宜超过三种。

5.1.6  设计板、方坯兼用型连铸机时,应以生产板坯为主。方坯厚度不应超过板坯最大厚度。

5.1.7  向H型钢轧机供应坯料的连铸机宜采用近终形异型坯作坯料。向小H型钢轧机供应坯料的连铸机也可采用大方坯作坯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