铝母线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586-2010 建标库

8.3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

8. 3.1 铝母线焊接工程应划分为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。

8.3.2 铝母线焊接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,应随工程交工同步进行。当铝电解槽按系列要求,分段交工验收时,铝母线焊接工程也应分段提供质量检查与验收资料。

8.3.3 加工、制作分项工程应按承制的铝母线零(部)件的不同分成相应的若干质量验收记录,具体验收项目和合格评定标准内容应符合表8.3.3-1的规定。
      现场安装分项(部)工程应按铝母线不同位置、铝电解槽槽号、铝母线不同功能合理分设若干质量验收记录,具体验收项目和合格评定标准内容应符合表8.3.3-1~表8.3.3-4的规定。





8.3.4 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内容,尚应根据工程特点作相应调整和补充。

8. 3.5 工厂化制作的零(组合)件应开具产品合格证明,产品合格证明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(施工图部件名称)、规格(或施工图部件号)、出厂序列号、制造单位名称、质检人、质检部门、合格标准代号及生产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