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第七章 【法律责任
】第四:十七条 县级—以上:。人,民,政,府有关部门》及其工作《人员: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《之一的对《负有责任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罪的—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
! ? (一)对不符】合民用建筑节能强】制性标准的》民用:建筑工程核发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!批准开工建设—。、,批准预售、予—以竣工验《收备案和产》权初始登记的;
! (二)不!依法履行监督—检查:职责对应当制止和查!处,的违:法行为不制止、【。不查处造《。成严重后《果的:;
— :(,三):有其他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舞弊行【为的
第四【十八条 违》反本条?例规定的行为中【华人民共和国节【约能源法、民用建】筑节能条《例,等法律、《行政法规已》有行:政处罚规定》的从其规《定
第四十九条!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擅自在—民用:建筑物上镶贴—节能建筑《标识的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建】设主:管部门?责令改正《;拒不改正的处五】。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!。下罚款;有违法【所得的予《以没收;造成损【失的依法《承担:赔偿责任
— 第五十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《定新建民用》建筑未配套建设供】热采暖分户》计,量系统未安装温【。度调控?装置和供热》系,统调控装《。置或者?具,备太阳能集》热条件的新建民用建!筑未配置太》阳能:热水系统的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!管部门责令》改,正并处二十万元以】上五十万元以下罚】款
第五—十一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?未取得相《。应等级资质证书【、超出资质许可【范围从?事民用建筑节能【。。。检测活?动,或者出?具虚假检测结果的】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建设主管部门】责令改正没收违【法所得?并处五万《。元以上十万元—以下罚款
第五!十,二条 依照》本,条例:规定给?予单位罚款处罚【的对:单位: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处单位罚款】数额百?分之五以《上百分之十以—下罚:款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