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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章 既有民用建!。筑,节能
第三十!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!当根据本行》政区域内既》有民用建筑状况会同!有关部门依照—本地民用建筑—节能规?划制订既有》民用建筑《节能改造分步实施计!划明确节《能,改,造的目标、范围、经!费来源?和要求报本》级人:。民政府批准后—组织实施
【 ?。 地方国《家机关既有办公建】。筑的节能改造由同级!人,民政府有关管—理机关事务的—机构制订改造计【划报本级人民—政府:批,。准后组织实施
!第三:十二条 地方国家】机,关办公建筑》、政府投资和以政府!投,资为主?的公共建筑的—节能改造应当制订】节能改造方案经有】。关专家论证并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办—理相关审批手续【后方可实施改造完成!后应当按照民用【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!范进行验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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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!有,关部门、单位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】规定和标准以节【能改造的名》义对前款规定—的既有公共建筑进行!改建、扩建
【 第:三十:三条 对实行集中供!热,的既有民用建筑进行!节,能改造应当安装【。用热计量《装置和供热系—统调控装置;—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!改造还应《当按照国家》。有关规定安装室内温!度调控装置、用电分!项计量装《置
】既有民用建筑—用热计量装置、供热!系统调控装置—改造应当和建筑【。围护结构《。。节,能改造?同步进行
第】三十四条《 地方国《家机关和《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!的事业单位办—公建筑的节》能,改造费用纳入本级】人民政府财政预【算
— :教育、科学、—文化、卫生》、体育等公益事业】使用的公共》建筑和居住》建筑节能《改造费用由》本级人民政府—、建筑所有权人共】同分担具体分担【。比例由本级人民【政府:确定
第三【十五条 鼓》励社会资《金投资既有民用建筑!节能改造建立—能源供应计量服务】。体系鼓励实行—合同能源管理推【进能源供应计—量技:术,开发和应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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