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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既!有,民用建筑节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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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!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建设主管部【门应当?根据本?行政区?域内既有民用建筑】状,况会同有关部门【依照本地民》用建筑节能》规划制订既有民用建!筑节能改造分步实】施计划明确节—能改造的目标—。、范围、经费来源和!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!。批准:后,组织实施
【 地方国【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!的节能改造》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!管理机关事务的【机构制订《改造计?划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组织实施【
第三十二【条 地方国》家,机关办公建》筑,、政府投资和以政府!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!的节:能改造应当制订节能!改造方?案经有关专家论【证并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办理相关【审批手?续后方可实施改【造,完成后应《当按照民《用,建筑节能《。。工程验收规》范进行验收
】 各》级人民政府及—其有关部门、单【位不得违反国家【有关规?定和标准以》节能改造《的名义对前款规定】的既有公共建筑进】行改建、扩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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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】对实行?集中供热的既有【。民用建筑《进,。行节能改造应—。当安装用热计量装】置和供?热系统调控装置;对!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!造还应当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安装】室内温度调控装置】、用电?分项计量装置
! , 既《有民用建筑用热【计量装置、供—。热系统?。调控装置《改,造,应当和建筑围护结构!节能改造《同步进行
第三!十四条 地方国家机!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!。保障的事业》单位办?公建筑?的节能?。改造费用纳入本级人!民政府财《政预算?
教育!、科学、文化—、卫生、《体育等公益》事业使用的公共【建,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!造费用由本》级人:民政府、《建筑所有权人—共同分担《。具,体分担?比例由本《。级人民政府确定
!。 第三十五条 鼓励!社会资金投资既【有民用建筑节—能改造建立能源供】应计量服《。务体系鼓励实行合同!能,源管理推《进能源供《应计量技术开发和应!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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