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8 自流平面层
5.8.1 本条明确了自流平面层采用的材料种类。
5.8.2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在柱、墙等处的构造做法提出要求,并明确面层应分层施工。
5.8.3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的基层提出要求。基层的含水率可通过含水率测定仪测定。
5.8.4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的构造做法、厚度、颜色等提出要求。
当设计无要求时,自流平面层的构造层可分为底涂层、中间层、表面层等。一般情况下,自流平面层的底涂层和表面层的厚度较薄。
5.8.5 本条提出有特殊要求的自流平面层应达到设计要求。
Ⅰ 主控项目
5.8.6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的铺设材料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5.8.7 本条基于环保要求,提出自流平面层的涂料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提供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,并提出了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5.8.8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基层的强度等级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5.8.9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牢度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5.8.10 本条对自流平面层的施工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Ⅱ 一般项目
5.8.11 本条提出自流平面层的分层施工要求,各层施工应在前一层达到表干时方可进行,并提出了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5.8.12 本条提出自流平面层的表面观感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5.8.13 本条提出自流平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