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7 】 不发火(防爆)】面,层
:
5】.7.?1 : 本条明确了不发】。火(防爆)面层【采用的材料种类【和铺设厚度要求其他!。不,发火材料包括—不发火橡《胶、不发火塑料、】不发火?石材、不发火—木材:以及不发火涂料等
!
》5.7.2 — 本条明《确,水泥:。类拌和料和其他不发!火材料的铺》设除:应符合本规范同类】面,层的规定外》尚应符合《材料的技术要求
】
,
Ⅰ !主,控项目
】。
,。
,
5.7.4 】本,条为强制性》条文强调面层—在原材料《加工和配制时应随时!检查不得混入—。金属或其他易—发生火花的》。杂,质并:提出:了检验方法、—检,查数量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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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.7?.5 本条提出】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!合设计要求》和检验?方法、检查数—量
:
《
5.7《.6 本条—对面层结《合牢固提出要—求,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!量
《
5.7.7】 本?条提出面层的—试件应检验合—格和检验方法—。、检查数量
!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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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 一》般项目
》
?
5.7—.8 本条明确面!层目:。测检:查的要求和检验【方法、检查数量
!
5.7【.9 ? 本条明确踢脚线的!质量要求和》检,。验方:法、检查《数,量
?
,
5.7.10! 本条明确面层质!量,的允许偏差值和检】验方法、《检查数?量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