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6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
4.6.1 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、四合土垫层所采用的材料,并规定了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,以便与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GB 50037相一致。
4.6.2 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、四合土垫层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。
Ⅰ 主控项目
4.6.3 本条规定了三合土垫层、四合土垫层的材料要求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4.6.4 本条规定应检查三合土、四合土的体积比,并提出了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
Ⅱ 一般项目
4.6.5 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、四合土垫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、检查数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