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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基层—。铺设
《
:
—4.1 《 一般规定
—
4】。.1.1 本【条根据?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!程,施工质量验》收统一标准GB【 50300-【2001《附录B表B》.0.?1和本?规范表3.0—.1中对建筑地面(!子分部)工程、分】项工程划分表—的规定提出了—基,层分项工程进行【施工:质量检验的》适用范围本节所【列条:文均系基层共—性方面的规》定
《
,
4.《1,.2 本》。条提出了《对基层材料和—基层铺设夯实后【的施工质量》要,求
》。
4.1.—3 本条提—出在基?层铺设?前对其下一》层表面的《施工质?量要求
》
4.1【.4 本条—提,出垫层分段施工【时接槎处的》留设位置《和处理要求
—
《
4.?1.:5 本条》提出埋设暗管应【予以稳固《
—4.1?.6 ? 本条提出》有防静电要求的整】体地面的基》层处理方法
】
4.1—.7 本条规定】了基层(《各构造层)表面【。质量的允许》偏差值和《相,应的检验方法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