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》 基层《铺,设
:
—
4.1 】一般:规定
《
》
,4.1.1 本条!根据:现行国家标准建【筑工:程施工?质量:验收统?一标准GB 50】30:0-2?0,01附录《B,表B.0《.1:和本规范表3—.0.1《。中,。对建筑地面(—子分部)《工程、分项工程划分!表的规定提出了基层!分项工程进行施工】质量检验的适—用范围本节所—列条文均系》基层共性方面的【规定:
4.1!.2 本条提出了!对,基层材料和基—层铺设?夯实后的施工质量要!求
》
4.1》.3 本条—提出在基层铺设前】对其下一层表面的施!工质量要求
!
4.1.4 !。本条提?出,垫层分?段施工时接槎—处的留设位置和处理!。要求
《
,
?4.1.5》 本条《提出埋设《暗管:应予以稳固
【
?
4.1.6— 本条提》出有防静电要求【的,整体地面的基层处理!方法
?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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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《1,.7 ?。 本条规定了基层】(各构造《层)表?。面质量的允许—偏差值和相》应的检验方法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