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》
1? 为便于在执行】本规范条文时区别】对待: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!的用词说明如下
!
《1)表示很严格【非这样做不可的【
?
正《。面,。词采用“必须”;】反面词采《用,“,严,。禁”;
!2)表示严格—在正常情况下均【应这样做的
—
:。
?正面词采用“应【”;反面词》采用“不应”—或“不得”》;
3)!表示允?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!可时首?先应这样做的;
】
《
正面词采用“宜”!;反面词采用“【不宜”;
!
4)表》示,有选择在《一定条?。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!用“可”
》
2— 条文《中指:明,应,按其他有关》标准执行的写法【为“应符合…—…的规定”或“【应,按…:…执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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