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6 塑料板面层
6.6.1 塑料板面层应采用塑料板块材、塑料板焊接、塑料卷材以胶粘剂在水泥类基层上采用满粘或点粘法铺设。
6.6.2 水泥类基层表面应平整、坚硬、干燥、密实、洁净、无油脂及其他杂质,不应有麻面、起砂、裂缝等缺陷。
6.6.3 胶粘剂应按基层材料和面层材料使用的相容性要求,通过试验确定,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6.6.4 焊条成分和性能应与被焊的板相同,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,并应有出厂合格证。
6.6.5 铺贴塑料板面层时,室内相对湿度不宜大于70%,温度宜在10℃~32℃之间。
6.6.6 塑料板面层施工完成后的静置时间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。
6.6.7 防静电塑料板配套的胶粘剂、焊条等应具有防静电性能。
Ⅰ 主控项目
6.6.8 塑料板面层所用的塑料板块、塑料卷材、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、出厂检验报告、出厂合格证。
检查数量:同一工程、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批号检查一次。
6.6.9 塑料板面层采用的胶粘剂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:
1 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、苯、甲苯+二甲苯;
2 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和游离甲醛。
检验方法:检查检测报告。
检查数量:同一工程、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批号检查一次。
6.6.10 面层与下一层的粘结应牢固,不翘边、不脱胶、无溢胶(单块板块边角允许有局部脱胶,但每自然间或标准间的脱胶板块不应超过总数的5%;卷材局部脱胶处面积不应大于20cm2,且相隔间距应大于或等于50cm)。
检验方法:观察、敲击及用钢尺检查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Ⅱ 一般项目
6.6.11 塑料板面层应表面洁净,图案清晰,色泽一致,接缝应严密、美观。拼缝处的图案、花纹应吻合,无胶痕;与柱、墙边交接应严密,阴阳角收边应方正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6.6.12 板块的焊接,焊缝应平整、光洁,无焦化变色、斑点、焊瘤和起鳞等缺陷,其凹凸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.6mm。焊缝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塑料板强度的75%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6.6.13 镶边用料应尺寸准确、边角整齐、拼缝严密、接缝顺直。
检验方法:观察和用钢尺检查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6.6.14 踢脚线宜与地面面层对缝一致,踢脚线与基层的粘合应密实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6.6.15 塑料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.1.8的规定。
检验方法:按本规范表6.1.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.0.22条的规定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