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209-2010 建标库

6.5  料石面层

6.5.1  料石面层采用天然条石和块石,应在结合层上铺设。

6.5.2  条石和块石面层所用的石材的规格、技术等级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条石的质量应均匀,形状为矩形六面体,厚度为80mm~120mm;块石形状为直棱柱体,顶面粗琢平整,底面面积不宜小于顶面面积的60%,厚度为100mm~150mm。

6.5.3  不导电的料石面层的石料应采用辉绿岩石加工制成。填缝材料亦采用辉绿岩石加工的砂嵌实。耐高温的料石面层的石料,应按设计要求选用。

6.5.4  条石面层的结合层宜采用水泥砂浆,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块石面层的结合层宜采用砂垫层,其厚度不应小于60mm;基土层应为均匀密实的基土或夯实的基土。

  主控项目

6.5.5  石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;条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60,块石的强度等级应大于Mu30。
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。

检查数量:同一工程、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批号检查一次。

6.5.6  石材进入施工现场时,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。

检验方法:检查检测报告。

检查数量:同一工程、同一材料、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批号检查一次。

6.5.7  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、无松动。

检验方法:观察和用锤击检查。
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
  一般项目

6.5.8  条石面层应组砌合理,无十字缝,铺砌方向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块石面层石料缝隙应相互错开,通缝不应超过两块石料。

检验方法:观察和用坡度尺检查。
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。

6.5.9  条石面层和块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.1.8的规定。

检验方法:按本规范表6.1.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。
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第3.0.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.0.22条的规定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