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3》.3 ? 爆炸性气体环境危!险区域范围 — ? 3.—3.1  本条【说明如下 —。    【。 1 ? 爆炸危险》区域的范围主要【取,决于下列《各种参数 》   【  易燃《物质的泄出量随着释!放量的增大其范围可!能增大 【 ,     》释放速度《。当释放量恒定—不变释放速》度,。增高:到,引,起湍流的速》度时将使释放的易】燃物质?在空气中的浓—度,进一步?稀释因此其范围【将缩小 !    释放的爆炸!性气体?混合物?的浓度随着释放处】易燃物质浓度的增加!爆炸危险区域—的范围可能》扩,。大 —  :  : ,可燃性物质的沸点可!燃性物质释放的【蒸,气浓度?与,对应的?最高液体温度下的蒸!气,压力有关为》。了比较此《浓度可以用可燃性】物质:。的沸点来表示沸点越!低爆炸危险区域的】范围越大 【 ?   ? 爆炸下限爆—。炸下限越低爆炸危险!区域的?范围就越大 】    — 闪点如《果闪点?。明显高于《。可燃性?物质的最高操作温度!就不会形成爆炸性气!体混合物闪点越低爆!炸危险区域》。的,范围:。。可能越大虽然某【些液体(如卤代【碳氢化?合物:)能形成爆炸性气】。体混合物却没有【闪点在这种情—况下应将对》应于爆?炸下:限的:饱和浓度时的平衡液!体温度代替》闪,点与相应的液体最高!温度进行《比较 ?  —   相对密—度相对密度(以空气!为1)大爆炸危险区!域的水平范围也【将增大为《了划分范围本规【范将相对密》度大于1.2的气】体或:蒸气视为比》空气重的物质;将】相对密度小于—0.8的气》体或蒸?气视:为比空气轻的物质对!于相:对密度在0.—。8~1.2之间的气!体或蒸气如》一氧化碳、乙—烯、甲醇、甲胺【、乙烷、乙》。炔等在工程设计中】视,为相对密度比空气重!的物质?   】  通风量》通风量增加爆—炸危险区域的范【围就缩小;》爆炸危?险,区域的范围也可通】。过改善通风系统的】布置而缩小》 ? ,    》 ,障碍障碍物能阻【碍通风因此有—可能扩大爆炸—危险区域的范围;】阻碍物也可能限【制爆炸性气体—混合物的扩散因此】也有可?能缩小?爆炸危险《。。区,域的范?围 —     》液体温度若》温度在闪点》以上所加工》的液体的《温度上升会使爆炸危!险区:域的范围扩大但应】考虑由于环境温度或!。。其,他因:素(如热表面)【释放的液体》或蒸气的温》度有可能《下,降 —     至于更】具体的爆《炸危:险区:域范:围的规定这是一【个长期没有得到改善!和,解决的?问题上?述所列影《响范围?大小的参数是采用了!国际电工《委员会(《IE:C)的规定但由于该!规定迄今只是原则】性规定所以无—具,体,尺寸可遵循》本规范内的具体【尺寸是等效采用【国际上广泛采用【的美国石油学—会石油设《施电气设备安—装一级0区、—1区和2区划分【的推荐方法API】 RP505—-2002的规定】及美国国《家防火协会》(N:FPA?)的有?关规定?及例图 】    《 过去化工系统【从国外引进的装置】已普遍采用》石油设施《电气设备安装一【。级一类和二类—区域划分的推荐方】法API《 RP50》0-1997的【规定实践证明比【。较稳妥更适》合于:大中型生产装—置至于中《小型生产装》置则采用了》美国:国家防?火协会易燃》液体、气体》或蒸气的分》类和化工生产区【电气装置《设计NFP》A 497-20】0,4的规定由于实际】生产装置的工—艺、设备《、仪表、通风、布】置等条件各不—相同在?具体设计中均—需结:合实:际情况妥善选择才能!确保安全因》此正像国际电工【委员会及各国规【程,中的:。规定一样在使用这些!图例前应与实际经】验相结合避免生搬硬!套 : 》    关于爆炸性!气体环境与变、配】电所的距离、区【域范围划定》。后不:再另:作规定原因是危险区!域范围的规定—是按释?放源级别结》合通风情况来确定】的以防止电气—设备或线路》故障引起事故与建筑!防火距?离不是同一概念 ! ? ,    3 — 本款特《别对:于附加2区》的定义进行了解释特!指高挥发《性可燃性物》质如丁?烷、乙?烷、乙烯《、丙烷、丙烯、液】化天然气、天—然气凝液及》它们的混合》物等有可能大—量释放并扩散到15!m以外时相应的爆】炸危险区域范—围可:划为附加2区— , ? :3.3.4》  爆炸性气—。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!典,型示例图从原—规范正?文移至附录B中【    ! 在原规《范的示例基础上【本次修订增加—。了部分常用的—划分示?例主要增加了紧急】。集液池(《图B.0.1-1】8)、液氢储存装置!和气态氢气》储存装置(图B.】0.1-19—和图B.0.1-2!0):、低温液化气体贮罐!(图B.0》。.1-21)—、码头装卸设施【(图B.0.—。1-:2,2)同时增加了【关于阀门、蓄电池】室的划分建议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