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? 3.2 》 爆炸性气》体,环境危险区域—划分: : , 3.【。2.1  本条规定!了气体或蒸》气爆炸性混合—物的危险区域的划】分危险区域是根据爆!炸性混合物》出现的?频繁程度《和持:续时间划分为0区】、1区、2区—等效采用了》国际:电工委员《会的规?定  】   除《。了封闭的空间如密】闭的容器《、储油罐《等内部气体空间【很少存在0区 ! :     虽然高】于爆炸上限的混合】物不会形成爆炸【性环境?但是没有《可,能进:。入,空气而使其达—到爆炸极限的—环境仍应划分为0】区如固定顶盖—的可燃性物质贮罐当!液面:以上:空间未充惰性—气体时应划》分,为0区 】    《 在生产中0区【是极:个,别的大多数情况属】于2区在设计时【应采取合理措施【尽量:减少1?区 : 》  :  正常运》行是指正《。。常的开车、运转【、停车可燃物质产品!。。的装卸密闭容—器盖的开闭》安全阀、《排放阀以及》所有工厂设备都在】其设计参《数范:围内工作的》状态 【     以—往的区域划分中对】于爆炸性混合物出】现的频率没有—较,为明确的定义和【。解释实际工》作中较难掌握—参考石油设》施电气设备安—装一级?0区、1区和2区划!分的推荐方法A【PI RP505】。-20?02中?关于:区域划分和爆炸性】混合:物出现频《率的关系给出—了可以根据》。爆炸:性混合物出现频率】来确定?区域等级的一种【方法:(见表?1) 》 : 表1 《 区域划分和—爆炸性混《合物出现频率的【典型关系 — 《 —。    《注,表中的百《分数为爆《炸性混合物出现【时间的近似百—分比(一年876】0h接10》000h计》算) 《 ,。 3.2—.2  本》条,说,明如下? 》     3  】一般情况下明火设备!如锅炉采用平衡【通风即引风机抽吸】烟气的?量略:。大,于送风机《。的风和煤《燃烧所?产生的烟气量这【样就能保持锅炉炉】膛负压可燃》性物质不能扩散至】设备附近与空气【形成爆?炸性:混,合物因?此明火设备》。附近按照非危险【区考:虑包括锅炉本身所】含,有的仪表等》设施 —     现行国!家标准建筑》设计防?火规范?。GB 50》016和锅炉房【设计:规范GB 》50041中都【明,确规定?燃油、燃气》锅,炉房应有良好的【自,然,通风或机械通风【设施:燃气锅炉《房应选用防爆型【的事故排风机当【设置机械通风设施】时该机械通风设施】应,设置:导除静?电的接地装置通风】。量应符合下列—规定 》。   》  燃油《锅炉房的正》常通风量按》。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!/h确定; — ?     燃气】锅炉房的正》常通:风量按换气》。次数不少于6次/】h确定; 【  《  : 燃气锅炉房—。的,事故通风量按换气次!。数不少于12次/】h,确定 【     》根,据以上规定锅炉房】应该:可以认为是通风良】好的:场所因此本规范建】议与:锅,炉设备相连接的【管,线上的阀门》等可:。能,。有可燃性物质存在处!按照独立的释—放源:考虑危险区》域并:可根据通风良好【的场所?适当降低《危险区域的等级 】 3—.2.?3  对释放—源的分级《等,效采用了国》际电工委员会—爆炸性?环境第10-1【部分区域分》类  爆炸性气体】环境IEC 60】0,79-10-1-2!00:8的规?定在该?文件中对重于空气的!。爆炸性气体或—蒸气的各种释放源】周围爆炸危险区域的!划分及轻于》空气的爆炸性气体或!。蒸气的各种释放源周!围爆炸?危险区域的划—分分别用图示—例说明如《图1、图2所示 】 【 ? 图1?  :重于空气的爆炸性】气体:或蒸气的各种释【。放源:周围爆炸《危险:区域划分示》例 《 ? ,   注1  图】中表示的区域为【露天环境释放源接近!地,坪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2 ? 该区域的形状和】。尺寸取决于很—多因素(见本规【范第3.3节)【 ? , ,。 — 图2?  轻于空气的【。爆炸性气体》或蒸气的各种释【放源周围爆炸—危险区域《划,分示例 —     注】1  图中表示【的,区域为露天环—境释放源《。在地坪以上》;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2  该区—域的形状和》尺寸取决于很—。多因素(《见本规范第》3.3?节) 》。   》  本?规范给出了通孔对】不,同释放等《级影响的一》种判:定方法见表2但【下面:的示例不作为—强,制,使用可按需》。要做:一些变动以适合具体!的情况 》 表2—  通?孔对:不同释放等级的【影,响 《。 》 ? , —    作为—可能的释放》源的通孔 !    《。 场所?之间的通孔》应视:。为可能的释放—源释放源的等级【与,邻近:场所的?区域:类型:孔开启的频率和持续!时间密封或》连,接的有效《性涉及?的,场所之间的压差有关!   】  通孔按下列特性!分为A?、B、?C和D型《    ! (1)A型通【孔不符合B、—。C或D?型规定的特》。性如穿越或使用【的通孔(如穿—越墙、天花板和【。地板:的导管、《。管道)经常打开的】通孔房屋、建筑物】内的固定通风口和类!似B:。、C及?D型的经常或长时】间打:开,。的,通孔 —  ?   (2》)B型正常情—况,下关闭(《如自动封闭)不【经常打开而且关闭紧!密,的通:孔 :。  —   (3)C【型正常情况下通【孔封:闭(如自动》关闭)不经》常打:开并配有《密封装置(如密封垫!)符合B型要求并沿!着整个?周边:。还安装有密封装置(!如密封点)或—有两:。个串联的B》型通孔而且具—有单独自动封—闭装置 —     (4!)D型经常封—闭、:符合C型要》。求的通孔只》能用:专用:工具:或在紧?急情况下才能打【开 —     D型通】孔是:有效密封的》使用通?道,(如:导管、管道)—或是靠近危险场所】的C型通孔》和B:型通孔的串联—组合 3!.2.?4  原规范—中,对于通风良好的【定义在实《际工作中比较难确定!本次修订增》加了对于通》风良好场所的—定义 《    【。 对于户外》场所一般情况下【评定通风《应假设最小风速为0!.5m/s且实际上!连续:地存在风速经—常会超过2m—/s但在特》殊情况下可》能,低于0.5m—/,s(如在最接近地面!的位置) 】 :3.2.6  本条!中特殊环境中的【。设备和系统通常【是指在研究、开发、!小规:模,试验性装《置和其?他新项目《工作中相关设备【仅在限?制期内使用并由【经,。过专门?培训的人监》督则相应《的设备和系统按【照非爆?炸危险环境考虑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