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爆】炸性气体环境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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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》 一般规定
!
3.1】.1 在生产、加!工、处理、转运或贮!存过程中出现—或可能?出现下列爆》炸性气?体混合物环境之【一,时,应进行爆炸性气【体,环境的电力装—置设计
《
:
1】 在大气》条,件下可燃《气体与空气混合【形成爆炸性气体【。混合物;
】
2 】 闪:点,低,于或等于《。环境:温度的可《燃液:体的蒸气或薄—。雾与空气混合形【成爆炸性气》。体,混合物;
【。
3 ! 在物料操作—温度高于可燃液【体闪点的情况—下当可燃液体有可】能泄漏时可》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!与空气?混合形成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】
:
3.—1.:2 在爆炸性【气体:环境中发生爆炸【。应,符合下列《条,件
《
1 ! 存在可燃气—体、可燃液体的蒸气!或薄雾浓度在—爆炸极限《以内;
》
》 2 存【在足以点燃爆—炸性气体混合物的】火花、电《弧或高温《
《
3.1.3 】。 在:爆炸:。性气体环境中—应,采取下列防止爆【炸的措施
!
: 1 产生爆!炸的条件同时出现】的可能性应减到最小!程度
】 2 工】。艺设计中应》采取下列消除或减少!可燃物质的释—放及积聚的》措施
》
! 1)工艺流程中!宜采取较低的压力】和温度将可燃物质限!制在密?。闭容器?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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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2)工艺布置应!限制和缩小爆炸危】险,区域的范围并宜将】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!区,或爆炸危《险区与非爆炸危险】。区分隔在各自的厂】房或界区内;
!
— 3)在设!备内可采《用以氮气或其他惰性!气体覆盖的措施;】
《
— 4)宜【采取安全连锁或【。发生事故时加入聚合!反应阻聚剂等化【学药品的措施
】
】3 防止爆炸性】气,体混合物《的形:成或缩短爆炸—性气体混合》物的滞留时间可【。采,取下:列,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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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1)工艺装置—宜采取露天》或开敞式布置;【
】 2)】设置机械通风—装置;
!。 《 3)在爆】。炸危险环境内设置】正压室;《
— 4!)对区域内易形【。。成和:。。。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!物的地点应》设置自动《测量仪?器,装置当气体或—蒸气浓度接近爆炸】下限:值的50%时应能】可,靠地发?出信号或切断电【源,
,
?。
4 !在区: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!制设备线路产生火】花、电弧或高—温的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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