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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3 爆炸》性气体环《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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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《.1 ?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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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】1.:。1 在生》产,、加工、处理、【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!现,或可能出现下列爆】。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!之一时应进行爆【炸性:。气体环境《的电力装置设—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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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《 在大《气条件下可燃气【体与空?气混合形成爆—炸性气体混合—物;
《
— 2 》闪点低于或等于【。环,。。境,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!气或薄雾《与空气混合形成【。爆炸性气体混合物】;
【 《3 在物料操作温!度高:于可燃液体闪点【的,情况下当可燃液体有!可能泄漏时可燃液体!的,蒸,气或薄雾与空气混】合形: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!
,
3.1】.2 ? ,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!发生爆炸《应符合下列条件
】
【 , 1 ? 存在可《燃气体、可燃液体】的蒸气或薄雾浓度在!爆炸极限以内;
!
—。 , 2 存在足以点!燃爆炸性气体混合】物,的火花、电弧—或高温
《。
》3.1.《3 在爆》炸性气体《环境中应采取—下列防止《爆炸的措《施
《
1】 产生爆炸的【条件:同时出现的可能性】应减:到最小程度
】
【2 工艺》设计中?应,采,取下列消除或—减,少可燃物《质的释放《及积聚的措施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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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】。)工:艺流程中宜采取较低!。的压力?和温度将可燃物【质限制在密闭容【器内;
】
【 2?)工艺布置应限制和!缩,小爆:炸危险区域的—范围并宜将不同等级!的爆炸危险区—。或爆炸危险区—。与非爆炸《危险:区分隔在《各自的?厂房或界区》内;
! 《 3)在设备】内可采用以氮气或其!。他惰性气体覆盖的措!施;
【
: ? 4)—宜采取安《全连:锁或发生事故时加】入聚合反应阻聚【剂等化学药品的措】施,
《。
3 !防止:爆炸性气《。体混合物的形成或缩!。短,爆炸性气体混合【物的滞留《时,间可:采取下列措施
】
— —1)工艺装置宜采】取露天或《。开敞式布置;
!
! 2)设置机械】通风装置;
【
【 3—)在爆炸危险—环境内设置正压【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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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4)对区域【内易形?成和积聚爆炸性气】体混合物的地点应】设置自动测量仪器装!置当:气体或蒸《。气,浓度接近爆炸下限值!的50%时》应能可靠地发出【信号或切断电源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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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 》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!或控制设《备线路产生火花、电!弧或高温的措施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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