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》 爆炸《性气:体环境
!
《3.1 一—般规定?
《
3》.1.?1, 在生产、加【工、:处理、转运或贮存】过程中出现或—可能出现下列爆炸】性气:体混合?物环境之《一,时应进行爆炸—性,气体环境《。的电力装置设计【
》
, 1》。 , ,在大气条《件,下可燃气体与空气】混合形?成爆:炸性气体混》合物:;
! 2 闪—点低于或《等于:环,境温度的《可燃液?体的蒸?气或:薄,。雾与空气混合形【。成爆炸性气》体混合物;
】。
《 3《 在物料操作温度!高,于,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!下当可燃液》体有可能泄漏时【可燃液体《的蒸气?或,薄雾与空气混合【形成爆炸性气—体混合物《
》
3.1《.2: 在爆炸性气体环!境中发?生爆炸应符合下列】条件
【
?。。 1 存在【可燃气体《、可燃?液体的蒸气或薄雾浓!度在爆炸极》限以:。内;
》
— ,2 存《在足以点燃爆炸性】气体:混合物?的,。。火花、电弧或—高温
】3.1.3 【在爆:炸性气体环境—中应采取下列防【止爆炸的措施
】
— 1 产—生爆炸的《。条,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!应减:。到最小程《度
】 2《 工艺设计中【应采取下列消—除或减少可》燃物:质,的释放?及积聚的措》。施
《
! 1)工艺—流,程中宜采取较低的压!力和温度将可燃物】质限制?在密闭容器内;
】。
》 : 2)】工,艺布置应限制和【缩小爆炸《危险区?域的范围并宜将不】同等级的爆炸危【险区或爆炸危险区与!非爆炸?危险区分隔在各【自的厂房或界区内】;
?
?
? 3)】在设备内《可采用以《氮气或其他》惰性气?体覆盖的措施—;
?
— 》 4:)宜采取安全连锁】或发生事故时加入聚!合反应阻《聚剂等化学》药品:的措施
】
, : 3 》防,。止爆炸?。性,气,体混合?物的形?成或缩短《爆,炸性:气体混合物的—滞留时间可采—取下列?措施
【。
《 1)工】艺装置?宜采取露天或—开敞式布置;
】
! : 2)设置》机械通风《装置;
—
《 《 : 3)在爆炸危【险环境内设》置正压室;
—
— 4】),对区域?内易形成和》积聚爆?炸性:气体混?合物的地点应设置自!动测:量仪器装置当气体或!蒸气浓度《接近:爆炸下限值的—50:%时应能可》靠地发出信号—或切断电源》
【 4 在区域!内应采取消除或控】制设备线路》产生火花、电—弧或:高温的措施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