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一章?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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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促!进城市园林》绿化事业健康发【展,保护生态环境和园林!绿化建?设成果提升城市空】间品质改善城—市人居环境满—足人民群众对美【好,生活的需求根据国】。务院城市绿化条【例等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的规定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》。本条例
》。第二条 本条例【适用于乌兰察布【市城市规划》区和建?制镇: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!规,划、建设、保护和】管理
第三—条 城?市园林绿化》以生态优先》、绿色?发展:为导向坚持》政府主导《。、社会参与、科学】规划、建管》。并重的原则
【。第四:条 市、旗县—级人民政府应当将】城市园林绿》化纳入国民经—济和社会《发展规划城市—园林绿化资金—列入同级财政预【算
—。 鼓励?和支持社会资本参】与,。园林绿化《建设和保护
第五!。条,。。 市、?旗县: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城《市园林绿化管理【工,作建立园《林绿化规划、建【设、保护、管—理的协调联》动工作机制》
第?六条 市、旗县【级人民政府》城市园林绿化主管】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—园林绿?化的规划、建设【、保:护、管理等工作
! 市》、旗县级人民政府】发展和改《。革、财?政、自?然资源?、生态环境》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!交通运输、》水利、文化旅游体】育、市场监督—、林业和草原等部门!根据各自职责做好】城市园林《绿,。化相关工作
】 : 镇:人民政府、街道办】事,处,依据职责做》。好,本辖区内的城—市园:林绿化日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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