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二】章 规?划,与标准
》
第九条 市、县!。级市(区)》。人民政府《编制和?实施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、国《土空间?规划以及《相关专项规划应【。当践:行,儿童优先理》。念完善?城,市功能布局优化【。公共资源配置推【动城市建设适—应,儿,童成长发展需—求
》第十条 市、县级市!人民政府负责妇女】儿童工作《的机构应当组织【发展改革、自然资】源和:规,划,。、住:房城乡建《设等部?门,依据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。。规划、国土》空间规划《编制:儿童:友好城市建设规划报!本级人民政府—。批准后向社》会,公布
《 《 :儿童友?好城市?建设规划应当明确儿!童友好城市建设【的基本原则、主要】目标、建设体—系和保障措施
】。 》 儿童友好》城市建设《规划应当与其他专】。项,规划相?衔接涉及空间—。。利用的?内,容纳入详细规—划
— 规划批—准后不得擅自—修改;确《需修:改的应当经原审批机!关,同意后?按照:原审批程序修改【并向社会公布
】 第十一条— 市、县级市(区)!人民政府及其—有关部门和单位应】当根据儿《童友好城市建—设规:划编制实施方—。。案、制定《年度计划推进儿童友!好城市建设
!第十二?条, 市人民政府负责】妇女儿?童工作?的机构组《。织,市场监?督管理、教》育、公安、民政【、自然资源和规【划、住?房城乡?建设、城市》管理、交通运输【、农业农村、文【化广电和旅游—、卫:生健康、体育等部】门制定本市相—关领:域,的儿童友《好建设标《准、:导则并?推进实施
【 鼓—励,社会团体和企—业制:定儿童友好建—设团体标准和—。。。企业标准
第十】。三条 编制儿童【友好城市建设—规划制定儿童友【好建设?标准、?导则应当坚持城乡统!筹,并,广泛听?取有关单位、专【家、儿童以及其他公!众的意?见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