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! 产品标准》和质量?认证 第十条! 生产?者应当?制定企业产品标【准或者执行国家标】准、行业标准—、地方标准、—特区技术规范作【为组织生产和—销售的依据 【 ,     已有强制!性标准或者特—区技术?规范的?生产者制定的企【业产品标《准不得低于》强制:性标:准或者特区技术规范!要求    ! 产品?出口的其技术要求】由合同约定但是涉】及技术规范强制性】要求的从其规—定     !市主管部门应—当利用信息、技【术、:资金为?。企业制?定标准或者采用国】际先进标准提供【支持: , 第十一—条 生产者》制,定、:修改企?业产品标准的由企】业法:定代:表人或者负责人批】准发布  】 ,  实行企业—标准自我声》明公开和《监督制度企业应【当公:开其执?行的强制性标准、推!荐性标准、团体标准!或者企业《标准的编号和名称;!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!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!开产品、服务—。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!性能指标《     】企业应当按照标准】组织生?产经营活动》其生产的产品—、提供的《服务应?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!的技术要求 — , 第十二条 【鼓励特区重点—发展产业的》企业组成标准—联盟制定联》。盟标准在联盟企业】内执行  】。 ,  联盟标准的【管理办法由》市主管部门制定经】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!行 第十三】条 未制定国家【标准、行业标准或】者地:方标准且需要—统一规范的》下列技术《要,求可以?制定特区《技术规范《 ?    《 (:一)有关《人,体健:康和人身、》。。财产安全的》技术:要求; 《     【(二)?有关节约能源与环境!。保护的技术要求【。;   【  (三)有—关市:。人民政?府限制及重点—发展的产业和领域】的技术要求;— , ?。    (四—)市人民政》府认:。为需:要统:一规范的其》他技术要求 — ?    需要制定】特区技术规范的市】主管:部门应当《组织起草并公开【征求意?见公开征求》意见的?。时间不得少于三十】日;起草的特—区技术规范》应当经专家评—审,后按照规定程—序报市人民政府【批,准并发?。布实施 》 第十四条— 列入实行》生,产,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!品目录的《。产品生产者取得生产!许可证?后方可生《产, 《    《列入前?款规:定的工业产品目录】的产品?未取得生产许可【证的:。禁,止销售或者》在经营活动》中使:用 第十【五条 按照》。规定应?当经过强制性—认证的?。产品经过认证并标】注认证标《。志后方可出厂、【销售、?进口或者在经营【。活动中使用》 ?   ?  除前款》规定外企业可以根据!自愿原则委》托依法设立的认【证,。机构:进行产品认证和管理!体系认证 【 第十?六条 ?。。从事产品《质,量检验、产品认证的!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!检测条件《和能力经《依法考核《合格或者批准—后方可?。从事产?品质:量检验、认证活动 !  《   未经考—核合格或者批准的不!得,从事产?品质:量检验、认证活动或!者向社会提供—具有证明作》用的数据 》 第十七条 产!品质量检《验机构、认》证机构应当》依法按照有关标【准客观、《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!或者认证证明 ! 第十八条 认【证机构应当按照【认证基?本规范、认》证规则从事认—证活动?    【 认证机构应—。当对其认证的产品、!管理体系实施—有效:的跟踪调查认证的产!品,、管理体系》不,能持续符合》认证要求的认—。证机构应当》。暂,停,其使用?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!予以公布 》     认证!机构未履行》前款规定义务给消】费者造成损失的与生!产者、销售者—承担:连带责?。任 第—十九条 《产品质量检验—机构、认证机构及其!。工作人员应》当遵守?下列要求 — ,。     (一)不!得伪:造、涂改、》转让、出租或者【出借资质证书、认证!认可证书《;     !。(二)真《实、准确《、清晰记录原始检验!数据并留存》备查;不得伪—造检验数据、违法更!改检验结论不—。得出具虚《假检:验证明或者检测【报,告;: 《    (三)承担!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】检验任务的》。应当如实向》委托部门报送—检验结果不得—向其他组织》和,个人泄?漏检验结果;不得分!。包、委?托他人承担产—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!工,作; —    《(四)不得利用监督!抽查检验之》便强迫受检企业【签订有偿服务协议或!者,接,受其他有偿服务【;  —  : (五)不得从事可!。能,对产品检验、认证活!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!响的产品开发、推】荐、评比或》者产品?营销活动 —第二:十条 认证机构应】当按照规定向市主】管部:门通报认《证活动详细动态信息!市主:管部门应当》依法对认证》活动实施监督—并将认证违》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!。通报:认证监督管理—机构:实,现认证监管信—息共享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