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:四章 物《业的使用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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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 !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!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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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(一)损坏或】者擅自变《动房屋?承重结?构、主体《结构:。;
《 (二【),将没有防水要求的】房间或者阳台改【为卫:生间、厨房》或者将卫生间改在】下层:住户的卧室、起居室!、客厅、《书房和厨房的上【方;
《 (三】)破坏或者擅—自改变房屋》外立面;
【 (四【)擅:自摆设摊点无序停】放车辆;
— (【五)在建筑》物、构筑物或—者,树木:上,。乱悬挂、乱张贴、乱!涂写:、乱刻画在》公共场?地放置杂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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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六)违法搭建建筑】。物、构筑物或—者私挖地《下,空间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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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七)侵占绿地、!。毁坏共有部分的【花草树木和绿—化设:施;:
】(八)损坏》、挪用或者擅—自拆:除、停用《消防设施《、器材埋压、圈【占,、遮挡消火》栓或者占用防火【间距占用《、,堵塞、封闭》公共疏散通道、消防!。通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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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!)损坏或者擅自占用!、改建物《业共用部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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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:。十)损坏或》者擅自?。占用、移装》共用设施设备—;
? —(十一)违反规定】饲养动物干扰他【。人正常生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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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十,二)制?。造超标噪音或者【造成环境污染—的违法行为》;
!。(十三)在建筑物的!公共门厅、疏散【通道、?安全出口、楼—梯间以及不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!室内场所停放电【动自行车、电动【摩托车或者为电【动自行车《、电动?摩托车及《其电池充《电,;携带电动自行车、!。电动摩托车及—其电池进入》电梯轿厢;
! ? (十四)从建【筑物:中抛掷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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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十五)?法律、法规和—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!行为
— 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发生上—。。述,行,为,时业主大会或者【。业主委员《。会有权依照法—律、法规的规—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!。请求:行为人停止侵—害、排?除妨碍、《消除危险、恢复原状!、赔偿?。损,失,;物业服务人—应当及时予》以劝:阻、制止;劝—。阻、制止《无效:的物业服务人、业主!。委,员会应当及时报告】有,关部门?有关部?门应:当依:。法及: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!业,使用人应当》积极:予以配合
【 第四十八条 物】业管:理区域内《规划:。的,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!满足:业主的需要建设【单位在出售》物业前应当制定车位!、车库?租售方案明》确停放服务收费标准!和售价并《在销售现场予—以公示尚未》出,售,的车位、车》库业主、《。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!的建设单位不得以】只售:。不,租为由拒绝
! ,。 车位、车库不!足确需利用》业主共?有的道路或者其他】公共场?地用作停《车位或者改建—、重:建为:停车设施的应当【经,业主共同决定并依】法,办理相关手》续所得收《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!后归全体业主—共有:
— 物业管》理区域内《停放车辆不得影响道!路通行?、阻碍特种车辆【执行:任务或者损坏共用】设施:设备
》 第四十九条 既有!住宅小区需要增设电!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!应当优先建设公用充!换,电设施供电专—营单位应当提—供技术?。指导公用充换电【设施由充换》电设施建设收益方负!。责维护?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!
《 《业主在固定车—位建设的充换电设施!由充换电《设施所有《权及:其使用人《负责维护并承担安全!主体责?任所有权人或—者使用人委托—他人维护管理的由受!委托:管理人按照规—定和约定承》担安全管理》责任:。电动:汽车生?产(销售)企业【、,充换电设施施工【单位和运《营单位对其承诺质保!。期内的充换电设施】安全状况以及相关】配套设施的质量【安全负责
— 《。。 物业服务人应当!积极:配合业主依法—安装充换电设施为】现场勘察、线路安】。装、通电运行—等环节提《。供便利条件;—加强日常《。巡查协助充换—电,设施相关《责,。任人履行安全责【任
第五十条!。 物业保修期—届满后物业管—理区:域内共有部分的维】修养护责《任由全体《业主共同《承担业主《委托物业服》务,人管理共有部—分,的由物业服务—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!的约定?履行维?修养护义务
】 物—业出现?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!益时物业维》修养护责任人应当】立即采取措施—消除安全隐》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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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共有物业的维修、】更新、改《造费用由共有—该物业的业主—按照拥有的物业专有!部分建筑《面积比例分摊单幢房!屋整体共《有部:。分的维修、更新、】改造费?用由该?幢房屋的业主—按照: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!筑面积比例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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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条 !业主、?物业使?用人或者装饰装【修施工方在住宅室】内,装饰装?修工程?开工前?。应当与物《业服务人签订住宅】。室内装饰装修管【理服务协议》。对,装饰装修工程—实施内容、实施期限!、施工时间、垃圾】清运处置、》设施设备安装要【求、违约责任等【事项进行约定—物业服务《。人应当?。将施:。工时间?和期限?书面告知相邻业主】为装饰装修材料【的搬运和装》饰装修废弃物的处置!。提供明确指引—
装!饰装修?期间业?主、物?业使用人或者—装饰装修《施工方应《当配合物业》服,务人:对装:饰装修?现,场进行检查物业服务!人发现?。有违反?装饰:装修管理服》务协议约定或者【违反:法律、法规规定以】及管理规约约定【的行:。为的应?当及时予以劝—阻,、制止已造成事实后!果或者?拒不:改正的应当及—。时报告有关》部门依法处理—
— 住宅装》饰,装,修行:为,造成物业共有部分损!坏的业主、物业使】。用人应当及时恢【复原状;造成损失的!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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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条】 物业?管理:区域内?依法:属于业?主,的共有收益》。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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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】利用业?主共有的建筑—物、停车场地、绿】。地、道路、通—道、:楼梯、房屋外—墙、电?梯、照明设施—等共有部分》从事:经,营活动?产生的收入》在扣除?合理成本之后所得收!益;
— (》。二)因业《主的:共,有,部分被侵占、损害或!者被依法征收所得的!补偿:、赔偿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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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, (三)《共有收益的孳息;】
】(四)其《他依法属于业主共】有的:。。收,益
第五【十三: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!域应当?且只能?。。。开立一个共有收【。益账:户不得以个人名义】开立共有收》益账:户
】 共有收益》由业:主委员会管》理的业主委员会应】。当持其?备案回执《向银行等《金融机构申请以业主!大会名义开》。立共有收《益账户?金融机构应当协助】办理
—。 共有收益由!物业服务人管—理的物?业服务?人应:当开:立单独账户专项【存放不得与物业服】务人其他收支账户】合用并定期公开共有!收益:。。的详:细收:支情况
第五!十四条 共有—收益用于下列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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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维修、更新—、改造、增设共【有,。部分;
【 : (二)补充【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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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召开业【主,。。大会会?议工:作,经费业主委员会或】者物业管理》委员:会工作经《费;
【 (四)第三方!审,核,、审计、《检测所?需费用;
【 : , (五)开展【业主公?益活动;
!。 ?(六)共用设施设】备专项财产》保险;
— , 《(七:)临时管理规约、管!理规约或者》物业:服务:。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!。
】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挪用、侵占共】有收益?
第五十【五条: 共有收益管理单位!应,当建立健全共有收益!财务管理制》度依法设置会计帐】簿进行会《计核算?并妥善保管》。共有收益的会计凭】证、会?计,。帐簿、财务会—计报告等会》计资料
— 》共有收益管理—单,。位应当于每》季,度结束之日起十【五日内在物业管理】。区域的显《著位置?及市物业信息系统】将共:有收益账《户的收支情况公告十!五日以上业主、业主!委员:会、物业管理委员】会对共?有收益收支情—况提出异议的—。共有收?。益管理单位应当自】收到异?议之日起《七日内?书面答复
】 业主委员】会、物业管理委员会!可以聘?请专业?机构对共《有,收,益的:收支情况进行—审计并将审计—结果向全体业主公】布共有?。收益管理《单位应?。当依法配合》审计费?用从共有收益—中列支
!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!造、:变造、?隐匿、故意销毁共】有收益的会计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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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十六:。条, ,发生危及房屋使【用和人身《。财,产安全的《紧急情形需要立即对!房屋共有《部分进行维修和【更新:、改造的物业服【务人应当及时—采取应急措》施,物业服务人》、业主?委员会或者物—业管理委员》。会应当按照有关应急!维修程?。序的规定使用住【宅专项?维修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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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!立业主委员会或【者物业管理委员会、!未聘请物业》服务人或者》业主委员会、—物业服务人未按照前!款规:定开展各《项工作的《。应当由村(居)民】。委员:会按照有关规定组】织,。实施
》 ?紧,急维修工程竣—工验收?。后组织维修的单位】应当将使《用维: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!摊情:。况在住宅小区内的】显,著位置和有关部门网!。站公示公《示时:间应当不少于十【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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