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? 保护管理
!。第九:条 :。市人民政府自然资】源,主管部门应当在全】市范围内《组织开展恐龙地【。质遗迹资源调查查明!赋存:的地理范围》、地:。质层位开展》保护等?。级评价建立》恐龙地?质遗迹档案和数据】库
《 第十条 市人民】。政府自然资源—主管部门《应当编制《恐龙地?。质遗迹保护名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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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人民政】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!应当组织《专家依据有关认定标!准进行论证》。。提出保护《名录初选《。名单向?社会公示公示—时,间不少于三十日公示!期结束后报市—人民政府批准经【批准的恐龙地质【遗迹保护名录应当向!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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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经国务院及其相!。关部门、省人—民政府?、,市人民?政府批准《公布的恐龙地—质遗迹保《护对象直《接列入恐龙地质遗】迹保护名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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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?保护对象因》不可抗力《损毁:、灭失或者保—护,等级、?类型发生变》化的或者新发现【的保护对象经认【。定须列入保护名录的!应当及时调整恐【龙地质遗迹保护【名录恐龙《地质遗迹保》护名录的调》。整依据本条规定【的程序进行
!第十一?条 :市,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!管部门应当编—制恐龙地质遗迹保护!专项规划制定分【区、分级、》分类保护管理措施专!项规划应当与国【土空间规《划相衔接与有关行】业规划相《协调
— ? 编制恐《龙,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规!划应当采取听—证会、论证会、座谈!会等形式听取—有关专家、》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!的意见专项规—。划草案应《当向社会公示—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!。日公示期结束后报市!人民:政府批准并向—社会公?布
? 经【依,法批准的《恐龙地质遗》迹保护专项规—划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?得擅自修改确需修】改的应当按》。照原审?批程:序报批和公》布,
? 第十二条 大山铺!恐龙化?石群遗址、青—龙山恐?龙化石群遗址等【恐龙地?质遗迹集中分布【区域应?当按照有关》规定分级、分类建】立自:然保护?地并合理分区实行】差别化管《。控经依法批》准建立的自然保【护地应当《。标明范围和界限设】立,界标、保护标志并向!社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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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依》法设立的自然保【护地的管理机构负责!自然保护地内恐龙】地质遗?迹的保护和管理工】作
!未建立自然》保护地的恐龙—。地质遗迹由》所在地县级人—民政府?自然资源主管—。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!人民政府、街道办】事处采取设立保护标!志、建立巡查—制度等有《效措施?加强保护和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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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 因《科学研究、》教学、科学普及或】者进行抢《救性:保,。护等需要发掘恐龙】化石:的发掘?单位:应当具备发》掘条件依法向省【级以上人《民,。政府自?然资源主管部门提】出申:请并取?得批准方可》发掘恐龙化石
】 ? 发掘恐龙化】石给他人生产、生活!造成损失的发掘单】位应当?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】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!责任
—。第十四条《 开展区《域地质?调查或者科研单【位、高等院校等因科!学研究、《教学:需要零星《。采集恐龙化石—标本的?。应当在?采集活动开》始,前将采集《时间、采集地点【、采集数量等—。情况依法书》面告知?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!。主管部门
— : 采集地的县!级人民政《府自然?资源主管部门应当】组织人员到现场巡查!并在零星采集活动结!束后:做好记录
— ,。 第十?。五条 建《。设工程选址应当避】开重点保护》恐龙化石赋存区【域;确?实无法避开的应当】采取必要《的保护?措施或者《依照国家《有关规定由市、【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!源主管?部门:组织实施抢救性发】掘,
— 单位《和个人在《生产、建设等活【动中发现《恐龙化石的应当保护!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!在地的县级人民政】府自然资源主—管,部门接到报告后【县,级人民?政,府自然资《源主管部门应当在】二十四小《时内:赶赴现场并》在,。五日内提出处—理意见
— ,第,十六条 恐龙化石收!藏单位应当》。依照国家有关—规定对恐龙化石藏】品进行管理建—立恐龙化石档—案和数据《库推进藏品》数字化保护》市、县级人民—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!门应:当加强对恐龙化石收!。藏单位的管理和监督!检查
—。 : , 鼓励?单位和个人将其合法!收藏:的恐龙化石捐赠给本!市符合条件的收藏】单位或者委》。托其代为保管、【展示
—。。 国有收藏】单位:不得将其收》藏的重点保》护恐龙化《石转让、交换、赠】与给:非国有收藏单位【或者个人《。
第十—七条 因科学研究】、科学普及和—科学、文化交流等】需要将恐龙化石运送!离,开本市?行政区域《的应:当制定?恐龙化石保》护预案落《。实保护措施运送到】。境外的?。应当依照国家有【关规定?办理相关手》续
第十八条! 禁止任何单位【或者个人《有下列行《为
】 (一)擅自—移动或者破坏—自然保?护地界标、保—护,标志;
《
? (二)【未,经批准发掘或—。者未按照批》准,发掘方案发掘恐龙化!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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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:)收藏违《法获得或者不能【证明合法来》源的恐龙《化石:;
【 (四)》违,反规定买卖重点保】护恐龙化《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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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五)盗窃、哄抢、私!分或者?非,。法侵:占恐龙化《石;
! (六)未经批准】运,送、邮寄、携带恐龙!化石:出境;
— (七)将!其,收藏的重点保护恐龙!化石转让、交换【、赠与、质押给外】国人或者外国组织】。;
】 (八)其他破【坏恐:龙地质遗迹的行【为
第十九条! 任何?单位和个《人有权对恐龙地质遗!迹的保护管理工作】提出意见和》建议: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!进行举报
! 市、县级人民政】。府自然资源主管【部门应当向社会【公布举报《方,式接到举报后市【、县级人民政府自】然资源主管部门【应当在十《个工作?日内依法核查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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