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保护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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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《条,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!源主管部门应当在】全市:范围内组织开展【。恐龙地质遗迹—资源调查查明—赋存的地理》范围、地《质层位?开展保护等》级评价建立恐龙地】质遗:迹档案和数据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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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十条 市人民政】府,自然资源主管部【门应当编制恐龙地质!遗迹保护名》。录
》 ? 市人民政府—自然资源主管—部门:应当组?织,专家依据《有关认定标准进行论!证提出保护名录初选!名单向?社,会公示公《示时间不少于—三十日公示》期结:束,后报市人《民政府批准经—批准的恐龙地—。。质遗迹保护名录【应当向社会公—布
《 ? , 经国务院及其相】关部门、省》人民政府、市人【民政府批准公布的恐!龙地质遗迹》保护对象直》接列入恐龙地质遗】迹保护?名录
!。 保护?对象因?不可:抗力损毁《、灭失或者保护等级!、类型发《生变化的或》者新发现《的,保护对?象经认定须》列入保护名录—的应当及时调—。整恐龙?地质:遗迹保护名录恐龙地!。质遗迹保《护名录的调整—。依,据本条规定的程序进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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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市人】民,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!门应当编制恐龙地】质遗迹保护专—项规划制定分—区、分?级、分类保护—管,理措施专项规划【。应当与?国土:。空间规划相衔—接,与,有关行?业规划相协调
! 》编制: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专!项规划应当采取【听证会、论》证会:、座谈会等》形式听取有关专家】、行业组织和社会】公众的?。意见:专项规划《。草,案,应当:向社会公示公—示时间不少于—三十日公《示期结束后报市【人民: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!布
》 : 经?依法批准的恐龙地质!遗迹保护专项—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擅自修改确需】修改的应《当按照原审批程序】报批和公布
【。 第十二条—。 大山铺恐龙化石】群遗址?、青龙山《恐龙化石群》。遗址等恐龙地质【遗迹集中《分布区?。域应当按照》有关规定分》级、:分,类建立自然保护地】并合理?分区实行差》别化管控经》依法批准建立的自】然,保护地?应当:标明范围《和界限设立》界,标、保?护标志并向社会公】告
!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!地的管理机构负责】自,然保护地《内恐龙地《质遗迹的《。保护和?管理工作
】 ,。 未《。建立自然保护地【的恐龙地质遗—迹由所在《地县级人民政府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】会同所在地乡—镇人民政府》。、街道办事》处采取设立保护标志!、建立?巡查制度等有效措施!加强保护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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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三条 因科学】研究、教《学、科学普及或者】进行:抢救:性,保护等需要发掘恐】龙化石的发》掘单位应当》具备发掘条件依法】。向,省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自然资源主》管部门提出》申请并?取得批准《方可发掘《恐,龙化石
》 —发掘恐龙化石给他人!生产、生活造成【损失的?发掘单位应当—采取必?要的补救措施并承】担相应的《赔偿责任
】第十四条 开展区】域地质调查》或者科研单》位,、高:等院校等因科学研】究、教学需要零星采!集恐龙化石标本的】应当在采集活动开】始前:将采:集时:间,、采集地点》、采集数量等—情况依法书面—告知省人民政府【自然资源主》管部门
《。
》 采集地的县级人!民政府自《然资源主管部门【应当组织人员到【现,场巡查并《在,零星采集活动结束后!做好记录
》
第十五条 】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!。开重点保护恐—。龙化石赋存》区域;确实》无法避开的应当【采取必要的保护【措施或者依照国【家有关规定》由市、县级》人民政府自然—资,源主管部门组织实】施抢救?性发掘
《
《 , 单位和个人【在生产、建设等活】动中发现恐龙化【石的应?当保护好《现场并?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!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】源主管?。部门接到《报告后县级人民政】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!应当:在二十四《小时:内,赶赴现场并》在五日内提》。。。出处理意见
【 第十六条 【恐龙化石《。收藏单?位应当?依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对恐龙化《石藏品进行管理【建立恐龙化石档案和!数据库推进藏品数字!化保:护市、县级人民【。政府自然资源—主管部门应当—加强:。对恐龙化石》收藏单位的管理【和监督?检查
— ? 鼓励单位和—个人将其合法—收藏的?恐龙化石捐赠—给本市符合条—件,的收藏单位或者委托!其代为保管、展示
!。
— 国有收藏单位不】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!护恐龙化石》转让、交换、赠与给!非国有?收藏单位或者—个人
—第十七条 因科学研!究、科学普及和科学!、文化?交流等需《要将恐龙化石运送】离开本市行政—区域的应当》制定恐?龙化石保护预—案落实保护》措施:运送到境《外的应当依》照国:家有关规定办—理,相关手续《
第十八【条 禁?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!有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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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一)擅【。自移动或者破坏自】然保护地界》标、保护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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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—(二)未经批准发掘!或者未按《照批准发掘方案发】掘恐龙化石;
】 《 :(三)收藏违法获得!或者不能证明合【法来源的恐龙化石;!
】(四)?。违反规定买》卖重点保护恐龙【化石;
》 》 (五?),盗窃、哄抢、私分】或,者,非法侵占恐龙化石;!
【。 (六)未经批【准运送、邮寄—、携带恐龙化—石出境?。。;
— : (七)将》其收藏的重点保护恐!龙化石?。转让、交换、—赠与、质《押给:外国人或者外国组】织;
》 (八)其!他破坏恐《。龙地质?遗,迹的行为
—。 第十九》条 :任何:单位和个人有权【对恐: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管!理工作提《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!违法违规行为—进行举报
】 , 市、县级人民【政府自然资源—主管部门应》当向社会公布举【报方式接到举报后】市、:县,级人民政《府自然资源主—管部门应《当在十个工》作日内依法核查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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