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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! 运行与《管理:
第十八条】 海绵城市设施的运!。行,维,护责任?人按照下《列规定确定
【 , 《。。 (:一)政府《投资的公《园广:场、道路《桥梁、河道等建设】项,目的海绵城市设施】由其所属《的行业?。主管部门或者其委】托单位负责运—。。行维护;
! , (二)》公共:建筑、?。商业楼?宇、住宅小区、工业!。厂区等的海绵城市设!。施由所有《权,人或者其委》托单位?负,责运行维护;
】 : , (三)通【过特许经营、政府】和社会资本合—作、政?府购买服务等模式】建,设的海绵城市设【施按照合同》约定进行运行维护】;
》 (四)海绵!城市:设施竣工《验,收合格?后未完成《移交的由建设—单位负责运行—维护:;
【。 (五)海绵城市!设施运行维》护责任人《不明确?的按照?谁使用、《。谁维:。护的:原则:进行运行维》护
》第十:九,条 :海绵城市设施养护】和维修应当符—。合海绵城市》建设工程《设施运行《与维护?标,准
【 海绵城》市设施?运行维护责任人【应,当对海绵城市设【施加强日常》巡查开展定期—监测评估、》养,护和维修保障海绵】城市:设施:。正常运行《
第二十【条 城市管理—、水行?政等相关部门应【当按照?职责在城市雨—水主要泄洪通—道、易发生内涝的路!段、下穿通道、城】市,绿,地中湿塘、雨水湿】地等建设海绵城市设!施,的,区域设置必要—的警示标《识,、监:测预警装置》
【。 任:何,单位和?个人不得损坏—或者擅自移动—。海绵城市《设施的?警示标识、监测预】。警装置
第】二十:一条 ?城市管理主管部门】。应当组织编制本【行政区域海绵城市防!内涝应急《预,案并督促指导—海绵城市《设施运行维护—责任人编制本单位应!急处置预案
!第二十二条》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挖》掘、拆除《、,改动、占用或者损坏!海绵城市《设施
— 因工—程建设等《需要:确需挖掘《、拆除、改动—。、占用海绵》城市设施《的建设单位》应当:依,。法报经城市管理【主管部门或者其【他相:关主管部门》审批并按照规定【及,时恢复
第二十】三条 城《市,管理主管部》门应当建立海—绵,城市设施《运,行,维护监督考核—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!考核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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