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运行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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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海:绵城市设施的—运行维护责》任人按?照下列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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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一)政府投资—的,公园广场、道路【桥梁:、,河道等建设项目【的海绵?。。城,市设施由《其所属的行业主管部!门或者其委托单【位负责运行维护;】
》。 (二》)公共建《筑、:商业楼宇、住宅小】区、工?业厂区等的海—绵城市设施由所【有权人或者》其委托单位》负责:运行维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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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!通过特许经营、【。政府:。和社会资本合作、】政府购买服》。务等模式建设的海】。绵城市设施按照合同!约定进行《运行维护;
】 《 ,(四)海绵城市设施!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完!成移交的由建设单】位负责运行维—护;
》 (五)海!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!责任人不明确—的按照谁使》用,、谁维护的原则进行!运行维?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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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—条 海绵城市设施】。养护:和维修应当符合海绵!城市建设工程设施运!行,与维护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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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绵!城市设施《运行维护责任人应】当对海绵城市设【施加强日常》巡查开展定》期监测评估、—养,护和维修保障海绵城!市设施正常运行
! 第二十条 城】市管理?、水行?政等相关部》门应:当按照职责在城【市雨水?主要泄洪通》道,。、,易发生内涝》。。的路段、《下穿通?道、城?市绿地中湿塘、雨水!。湿地等建设海—绵城市设《施的区域设置必要】的警:示标识、监》。测预警装《。置
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损坏或者《擅自:移动海绵《城市设施的警—示标:。。识、监测预警装置】。
第》二十:一条 城市管理主管!部门应当《组织编制本行政区】域,海绵城市防》内涝应急《预案并督《促指导海绵城市【设施:运行:维,护责任人编制本【单,位应急?处置预案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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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擅自【挖掘、拆除、改【动、占用《或者损坏海》绵城市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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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因工程建设等需【要确需挖掘、拆除】、改动、占用海【。绵城市设《施的建设《单位应?当依法?报经城市管理主【管部门或者其—。。。。他相关主管》。部门:审批并按照规定【及时恢复
—第二十?三条 城市》管理:主管部?门应当建立海绵【。城市设施运行维护】。监督考核《制度定期向社会【公布考核《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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