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第四章 监督检查】
第二—十六条 自》治州、县《(市)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和乡《(镇)人大》主,席团应?当加:强,对本行政区域—内村庄规划建—设管理?。工作的监督
【 第二十》七条 自治》州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有关部门—应当按照《各自职?责加强对《村庄规?划编制、审》批,、实:施、修改和村—庄建设管理等情况】的监督检查核—查,与监督事项有关【的,文件:、资料加强现场检查!。。。
《 : 被监《督检查的单位和人】。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!妨碍和阻挠》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!
第二十八条! 乡(镇)人—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对:村庄:规划实施《和建设管理的日常】巡查监?管及时发《现、:制,。。止、依法《查处:或者协助查处违反】村庄:规划建设管理—的,行为
《第二十九条》 村民?委员会发《现本村内有违法建设!行为的应当予—以制止和劝》阻,并及时向乡》(,镇)人民政府—或者有?关部门报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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