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一章 总—则
》第一条 《。为了加?强村庄规《划建设管理建设宜】居,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!村全面?。振兴:根据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土地》管理法?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!法,律法规结《合文山壮族》苗族:自治州(以》下简称自治州—)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》第二:条 自治州行政【区域内城镇开发边】界,以外的?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活!动适:用本条例《
第三—条 村庄规》划建设?管理应?当遵循科学规—划、以人《为本:、节约用地》、配:套建设的原》则,并,体现:地方特色、》民族特色和传统【风貌
第四条! ,自治州、县(—市)人?。民政府?。应当加强村庄规【划建设?管理工作所需经【费列:入,本级:财政预算
【 第五条 自治州、!。县(:市)人民政府自然资!源、住房城乡建设、!农业农村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,域内村庄规划—建设管理工》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各?自职责做好相关【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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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乡(《。镇,),人民:政,府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—村庄:规,划建设管理工—作
第六条】。 乡(镇)人—民政府应《当明:确有关机构负责村庄!规划建设管理具【体工:作
》 村民委员会协助!乡,(镇)?人民政府做好—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相!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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