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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第四章 《强制措施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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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条 规划土【地监察?机构在查处》违法行为过程中对与!违,法行为有《直接关系的场所、】。设施或者《财物:可以依法实施—查封、扣押等行政强!制,措,施
》第四十一《条 规划土地监察机!构实:。施查封、扣》押行政强制措施的应!当向:当事人发出经本【级规划?土地监察机构负责人!签发的查封、扣押】决定书?并可以向有关单【位发出?协助执行通知书
! 》。 规划土《地监察机构实施查封!、扣押时《应当制作查封、扣】押清单一式两份由】监察:人员、当事人或者见!证人签?名后:由当事人和》规,划土:地监察机构分别保存!
?。 第四十二条 被查!封的财物由规划【土地监察机构加封封!条,并妥善保管规划【土地监察《机构:也可以委《托第三人保》管保管费用》由,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承!担
?。。 被【扣押的财物》规划土地监察—机构应当妥》善保管
》 :第四十三条 查【封、扣押的期限【不得超过三》十日;情况复—杂的经?规划土地监察—机构:负责人?。批准可以《延长但?是延长期限》不得超过三十日【法律、行《。政法规另《有规定的除外
】 第四十四条 】当事人对行政—处罚:决定逾期不》履行的规划土地监察!机构:应当依法催告—当事:人履行义务》经催告?当,事人仍不履行且未】在法定期限内—申请行政复议—或者提起《行政诉讼的按照下】列方式分别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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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依!照城市?规划法律《、法规?、规章作出的限【期拆除行政处罚由违!。法建筑物《、,构筑物、设施所在】区的规?划土地监察》机构作出行政—。强制:执行决定予以—拆除;依照土地【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作出?的限期拆除行—政处罚由作出处罚】决定的规划》土地监察机构申请人!民法院强《制执行
】 ?(,二)其他行》政处罚?由作出处罚决定的】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申!请人民法院强制【执行
! 规:划,土,地监察?机构应当在》申请行政复议的法】定期:限或者提《起行政诉《。讼的法定期限届满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】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;当事人对行—政,处罚决定提起—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!讼的规划土地监察】机构应当《在行政复议》决,定或者?人民法?院裁判文《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!内申请人民》法院强制《执行
第四】十五条 对》。于市规?划土地监察机构依照!城市规划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—作出的?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!。决定:符合:。。强制:执行条?件的由违《。法建筑物、》构筑物、设施所在】区的规划土地—监察机构作出行政强!制执行决定予以拆除!
《 前款所称符!合强制执《行条:件是指经依法公【告、催告当事人未】在法定期限内申【请行政复议或者【提起行政《。诉讼或者《行政复?议决定、行政诉讼判!决维持?原行政处罚决定【的
第四十六!条, 规划?土地监?察,机构在实施》强制拆除前应—当对拟拆除的—违法建筑《物、构筑《物、设施进行勘验】。并制作勘验笔录
! ? ?勘验笔录应当—包括违法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、设施的】名称、地点》、结构、建筑—面积、?装修标准《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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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 !规划土地监》察机:构实施?强制拆除时应当通】知当:事人到场当事—人不到场的不—影响强?。制拆除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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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强制《拆除的?费用由当事人承担】
《第四十八条 规【划土地?。监察机构实施强【制拆除时应当根据】实际需要通知公安】、交通运输、卫生】健康、?。市场监?管、城管和综合【执法、消防》救援等?部门和机构以—及物业?管理、通《讯、供水、供电【等单位派《员到场协助实施强】制拆除有关部门和单!位在:收到协助执行通知】书后应?当派员到场并按【照规定履行各自【的职责
》 规划土!地监:察机:构实施强制拆除时区!人,民政府?。、,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!。需要对拆《除行动进行组—。织协调
— 第四十《九条 违法建筑物、!构筑物、设施被拆】除时对于敷设其上的!设备应当一并拆除室!内,未搬迁的物品由规划!土地监察《机构代?为搬迁并交予—当事人所搬出—。的财物无法》交予当事人的由规】划土:地监察机构在有关基!层组织见证下登记造!册并:妥善保管公告当事人!认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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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】个月后仍无》人,。认,领的按?照确认无《主财:产的法律程序—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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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有!。下列情形《之,一的规划土》地监:察机构应当中止强制!拆除
《 (一】)人民法院裁—定或者复议》机关决定中》止执行强制拆除的;!
— (?二,)第三人对执行标】的提:出异议经审查认为】。。确有:理由的;
【 (—三)规划土地监察】机构认为需要中止】强制拆除的其他情】形
】 中止强制拆除【的情形消失》后应当立即恢—复实施强制拆除【
第五十【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规划土地—监察机构应》当终结强制拆—除
《 : (一)人民法!院判决或者复议机关!决定撤销强》制拆除决《定的;?
】(二)?当事人自行拆—除违法建筑》物、构筑物、—。设施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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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三)》规划土?地监察机构认为【需要终?结强制拆除的其【他情形?
第五十【二条 强《。制拆除执行人—员应:当制作执行笔录执行!笔录应当包括下列】内容
【 (一)当事人!姓名、住所或者名称!、法定代表人或【者负责人《姓名、职《务等;
! (二)被执行强!制,拆除物的《名称、地点;
】 《 (三)强制拆】除的时间《、,过程及?结,果;
【。 (《四)执?行强:制拆除人员》、见证人员签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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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制!作,执行笔录时》间
》第五十三条 违法】建筑物、构筑物、】设,施被依?法没收的由市、区人!民政府指定》的部门或者机构【与当事人或》者人民法院办理交接!手续
》。 : 被《依法没收《的违法建筑物、构】筑物、设施需要办理!产权登记的由接收单!位依法补办相关手】续后凭行政处罚决】定书或者人民—法,院强制执行法律文书!以及有关材料向不动!产,登记机构《提出申请《市不动产登》记机构?。应当予以《办理
》 第五?十四条 《当事人拒《不履:行规划土地》监察机构作出—。的行政处罚决定的】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!当通知征《信机构载入行为【人信:用,。记录:
第五十五条! 当事人对规划【土地监察机构作【出的行政处罚、行政!强制等?。行政行?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《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!
当事人!对拆除违法建筑物、!构筑物、设施的强制!执行决定申》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!行政诉?讼的不停止》强制拆除《。的执行但是法律【另有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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